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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纠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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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纠风意见

根据《*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室办公室关于贯彻*省2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20*年*州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南涧县2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民主评议不断深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涉农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安全。

1.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保证基金安全,确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2.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运作、缴纳和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3.强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督促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确保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行为。

(四)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解决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学校收费监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减化服务流程。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交易平台,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努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质量,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到方便、实惠、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实行院务公开,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3.巩固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规范公路站点、交通标志、电子监控等设备(施)的设置,继续清理和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搭车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的问题。继续规范公路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巩固全国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五)严格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节庆活动。在巩固20*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所属单位举办的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私利等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部署,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指导。20*年,要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契机,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改善政府形象。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的大局出发,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把纠风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各部门要按照《20*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附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做到齐抓共管、协力推进,形成合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要深入实际,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动制度创新。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规定,严格追究,坚决问责。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纠风专项治理要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政风行风建设要实现从以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民主评议要实现从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评议、注重质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