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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推进了全县农业、农村全面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提出20*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加快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步伐,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以培植特色、外向、高效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任务,坚持市场导向,突出重点产业,稳定、完善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建大建强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开拓农产品市场,健全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
20*年重点农业产业化建设目标是:种植啤大麦7.90万亩,产量2640万公斤;种植马铃薯2万亩;种植油菜2万亩;种植红花0.94万亩;种植冬春蔬菜1.45万亩;早蚕豆0.58万亩,早豌豆0.43万亩,早玉米0.15万亩;新发展种植无性系良种生态茶园1万亩,改造低产茶园0.6万亩,年末茶园累计面积达到8.441万亩,实现茶叶产值5550万元;肉牛出栏7万头;生猪出栏15万头;肉牛冻精改良2万头;扶持发展100户肉乳兼用牛养殖和挤奶示范户,实现肉类总产量28800吨,畜牧业产值28820万元;种植泡核桃5万亩(含补植),新植华山松0.2万亩,新植膏桐0.1万亩;新植竹子0.8万亩。
三、扶持政策
坚持“扶优、扶强、扶重点、扶关键环节”的原则,引导企业和农户投资发展重点产业,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茶叶产业:20*年全县新发展无性系良种生态茶园1万亩,改造低产茶园0.6万亩。对茶叶产业重点区、户新植生态茶园,良种良法连片种植200亩以上,每亩补助农户150元茶苗款;按技术规程进行老茶园改造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茶农80元。
(二)啤大麦新品种示范推广:全县繁殖推广啤大麦优良S-4、浙田7号等新品种0.5万亩,每亩补助20元,带动全县啤大麦新品种选育推广,解决啤大麦品种退化问题。
(三)肉牛产业:1.继续加大冻精改良力度,对改良辐射5千米范围以内的成熟公牛全部阉割,每阉割一头公牛对科技人员和乡村干部给予工作经费10元。2.继续实行肉牛冻精改良以奖代补政策,每配种一头补助15元,用于冻精液氮支出、改良器具添置、支付聘用改良人员报酬和工作经费。3.在交通干道和集镇区扶持发展100户肉乳兼用牛养殖和挤奶示范户,养殖示范户达到饲养高代肉乳兼用杂交母牛3头以上,挤奶示范户达到挤奶母牛2头以上,坚持挤奶一个产奶期,建有30平方米以上卫生圈,5立方米以上青贮池,1亩以上优质饲草,经验收合格,养殖示范户补助800元;挤奶示范户每头挤奶牛补助800元;凡从本县新购入达标的肉乳兼用母牛,固定养殖在1年以上,每头补助300元。4.以*涧、宝华、无量、碧溪、公郎为重点,积极发展液体奶、保鲜奶、消毒奶、酸奶饮料及乳饼、乳扇等传统乳制品。在中心区域设立保鲜奶加工销售点,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从事奶产品初加工,年加工销售液体奶达到10吨以上,以奖代补5000元,达到100吨以上以奖代补3万元。
(四)生猪产业:1.积极扶持发展优良仔猪生产大户,对饲养60头以上良种母猪,年向市场提供1000头以上优良仔猪的场(户),验收合格,以奖代补1万元。2.年内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引进种公猪10头,良种母猪100头,种公猪安排在人工授精网点,良种母猪重点支持仔猪生产大户,每头种公猪补助800元,良种母猪补助300元。
(五)驴产业:扶持规模养驴户,对年内新建成的养殖规模在20头以上的标准毛驴规模养殖场(户),固定资产投资6万元以上,并配套种植优质牧草、实施改良、补饲等科技措施,每个养殖场(户)以奖代补1万元。
(六)竹子产业:20*年全县新建竹子基地0.8万亩,基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大袋育苗移栽和无性系繁殖移栽,并集中连片,鼓励大户种植。竹种选择优良适生良种,采取“一个定植塘、一框有机肥、一桶定根水”的种植方法,对规范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经检查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每亩补助种苗及造林款30元。
(七)泡核桃产业:20*年在全县适宜地区发展种植泡核桃5万亩(含补植),种植实行“七个一”,即“选好一块地,挖好一个大塘,放一担农家肥,种一株一级苗,浇一担定根水,盖一块农用地膜,在人畜活动频繁的地方放一个防护笼”。连片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第二年经检查验收保存率达到85%以上的,每亩补助30元。
(八)华山松产业:20*年全县发展种植0.2万亩,按照规划作业设计要求,实行营养袋苗移栽造林,连片种植达50亩以上,经检查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每亩补助种苗及造林款50元。
(九)膏桐种植:20*年全县发展种植0.1万亩,在适宜地块,按照规划设计种植,经检查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每亩补助种苗及造林款200元。
(十)花卉产业:成立*涧县兰花协会,补助2万元。
(十一)龙头企业的扶持:1.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准入标准提高加工水平和卫生水平,申报QS认证,对通过QS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2.对从事收购农户鲜叶初加工、收购毛茶精加工和茶叶营销的企业(个体户),纳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一次性奖励纳税金额的20%,用于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3.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补1万元;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补1.5万元。4.对年内获得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每户以奖代补3万元,州级每户以奖代补2万元。5.20*年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召开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表彰大会,对“十五”以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和农业龙头企业给予表彰。
四、多方筹资,千方百计增加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增加扶持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和农户充分发挥投入主体作用。要根据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投资导向,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合理整合行业资金,重点建设好良种繁育体系、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高效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和营销企业。要利用企业融资平台和金融资金、农业龙头企业,围绕茶叶、核桃、马铃薯等系列产品开发和深度加工,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引导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上。
五、创新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方式
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形成比较稳定的产品购销关系和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以土地、产品、资金等要素入股的方式,参与产业化经营,从加工和流通环节分得利润。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农产品基地,采取建立风险金、实行保护价收购、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减少农户的经营风险。大力推广“订单”农业,规范各种“订单”合同,通过合同明确企业和农户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用经济合同规范各方的利益关系。要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各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注意总结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经验,充分发挥其组织农民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
六、抓实科技,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档次、上水平
要加强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技术引进及应用综合配套技术研究的试验、示范,大力推广高产高效配套技术,提高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各级农业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积极投身到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以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形式融入产业化各环节。积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与学校、重点科研所合作,努力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龙头企业在搞好自主创新的同时,建立起点高、效益好、高产、高效的农业原料基地,不断提高基地群众的收入。要充分发挥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实施好“绿色证书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增强农民对信息的捕捉能力和适应市场的能力,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人才支撑。
七、创新品牌,提升产品形象
在抓好龙头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产品质量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政府及部门的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共同参与,依托行业协会积极申请注册有*涧农产品特色的集体商标,搞好商标的经营管理和使用。通过多途径打响集体品牌,实现集体品牌和企业品牌的有机结合,树立和维护地区产品形象,扩大市场影响,提高竞争力。创新宣传理念和方式,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赞助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延伸品牌到其他行业、印有品牌的赠品促销、打假维护品牌声誉等形式,推进龙头企业创牌活动。通过名牌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经营水平。
八、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
农业产业化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等部门针对各产业拟出单项具体考核验收办法,县级龙头企业认定由县相关部门拟出认定考核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