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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公路管理长效机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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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公路管理长效机制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因素,建立健全路政管理网络,实现路政管理的“两个转变”,创建“畅、洁、绿、美、安”的和谐公路运输环境,进一步发挥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我县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现就建立路政管理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路政管理季度例会制度

县、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总路长、路长,例会分别由县政府、*公路分局负责召集。例会主题主要是:

(一)通报上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对路政管理的要求;

(二)通报各乡镇路政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统一路政管理工作思路。

二、建立健全路政管理网络,全面落实路长责任制

(一)建立总路长(县分管交通负责人)—路长(乡镇、办事处负责人)—段长(居委会、村委会)—协管员(聘任的乡村有关人员)为主题的四级路段长管理网络。

(二)总路长负责全县路政管理的协调和指挥工作,解决路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具体包括:

1、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主持路长例会;

3、协调重大路政活动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4、协助拟订重大路政案件查处方案;

5、协调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与公安、土地、城建、工商等部门的联系;

6、协调路长之间、段长之间、路长和段长之间的关系。

(三)路长负责所辖路段的路容路貌管理、穿集镇路段治理等工作。

1、制定辖段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计划;

2、宣传贯彻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3、协调公路路政部门与辖区内公安、工商、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关系;

4、确定穿集镇路段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实施监管;

6、协助查处辖区路政违法行为;

7、负责辖区内路政中队与段长的协调工作;

8、监督检查段长和协管员工作。

(四)段长和协管员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举报、反映涉及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积极协助路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具体包括:

1、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

2、分别拟定公路巡查计划;

3、及时制止、举报、反映路政违法行为,确保辖段内“五无一及时”,即无摆摊设点、无乱堆乱放、无打场晒粮、无未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无新增违章建筑、及时举报各类路政案件;

4、参与路政案件的现场管理;

5、积极配合路政人员开展路巡路查、调查取证、维护秩序等工作;

6、负责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

三、考核评比办法

(一)县政府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路长的考评,路长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段长的考评,每月组织一次对协管员的考评。

(二)年终根据平时考评分数对各乡镇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乡镇进行奖励,对排名后3名进行通报批评。

(三)奖金筹集:若全县在市年终路政管理考核评比中进入前3名,市公路局将奖励3万元,县政府再配套3万元,用于奖励先进乡镇;若全县在市年终评比中进入4—6名,市公路局将奖励1万元,县政府再配套2万元,用于奖励先进乡镇;若全县在市年终评比中未进入前6名,县政府将安排2万元资金,用于奖励前8名乡镇。

(四)奖金分配:若全县进入市路政管理前6名,县政府将对年终路政管理检查评比前17名的乡镇进行奖励,其中前3名奖金占总额的40%,4—10名的奖金占总额的40%,11—17名的奖金占总额的20%;若全县未进入市路政管理前6名,县政府只对年终评比前8名的乡镇进行奖励,其中前3名的奖金占总额的60%。

四、配套措施

(一)对路政管理情况较复杂、涉路违法行为相对集中的路段,配备协管员的补助由市交通局公路局共同解决(具体标准另定)。

(二)公路穿集镇路段治理,是段长和协管员的工作重点,段长和协管员负责集镇路段的日常管理。集镇路段治理所需硬件设施,由公路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出资,其中当地政府投资部分,从市交通局每年补助20万元中列支。

(三)实行部门季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总路长召集,交通公路、公安交警、土地、城建、工商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公路路政管理与道路交通、土地审批、城镇规划、建房审批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统一口径,求同存异,把联合审批制度落到实处。

(四)建立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制度。座谈会由县政府每半年召集一次,上路视察、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