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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办纠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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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办纠风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上级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现提出2009年我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网上纠风为平台,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功夫,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责任为主线,全面推行纠风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各级各部门切实负起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根据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108号)的要求,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业2009年的纠风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业的“一把手”是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纠风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各级各单位出现纠风工作问题的,将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对全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负有调查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所有部门和行业都必须接受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的监管。对县(区、管委会)的考评由各牵头单位根据日常纠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再由市纠风办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在绩效评估中予以运用;牵头单位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结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分内容,综合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参与单位由于工作不力,造成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合格的,由牵头单位或局际联席会议提出,报市纠风办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予以运用。

(二)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重点推进6个专题

(1)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确保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督促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问题。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解决好返乡农民工承包地问题。三是对涉农收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委农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法制办。

(2)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完善重大事件和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三是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凡出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管问题发生在哪个地方,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和企业,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3)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教育经费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足额投入、及时发放。二是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三是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尤其是对教育乱收费频发的学校或地区,从严监管、从重查处。四是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推动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局。

(4)以全面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项工作要求。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销售。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三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四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经贸委、市劳动保障局。

(5)以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各类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政办〔2*〕182号文件的要求,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彻底分开任务,杜绝明脱暗不脱现象。二是实现部分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市直部门管理行业协会,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三是依法依规对行业协会开展“三项评估”,即组织会员对行业协会存在价值进行投票评估,对赞成继续留存达不到三分之一的,要进行清理;赞成只达三分之一但未超过半数的,给予一定的时间整改规范;赞成数过半的,要根据会员意见,改进服务;并把协会收费标准交由会员来确定。四是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市场中介组织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关于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同时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6)以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对客运市场的规范整顿力度。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二是加大对客运车辆和出租车的收费和服务行为的整治,重点解决出租车不打表、乱涨价以及乡村客运车辆超载和乱涨价行为。三是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四是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和人员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海事局、市法制办。

2、统筹推进5个专题

(1)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对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将四项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常态化审计,对监管难度大的资金,要加强重点审计,尤其是对重要时期的资金使用情况还要加强抽查,全面排查和防范运行中的风险。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等问题。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逐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委农办、市民政局;责任单位:相关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2)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对发生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特别要以密切关系民生的行业为重点,坚决纠正涉价侵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邮政局、市银监局。

(3)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提供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纠风办;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政文〔2009〕25号)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涉企“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把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

此外,要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都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集中力量抓好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全体委员票决推荐情况,决定选择29个部门和行业作为2009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分三个类别进行评议,其中行政管理类部门10个,行政执法类部门10个,公共服务类单位9个;没有纳入重点评议单位的列为自评单位;2*年度评议成绩较好的单位予以免评一年。

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垂直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都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评议活动。下级部门和行业在属地的评议情况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组织对下级进行评议,并进行排名。要把基层窗口建设作为评议的重点,加大对学校、医院和基层所(站)民主评议的指导,基层所站的行风如何主要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予以评判。垂直管理单位要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属地管理的单位由县(区、管委会)部门也可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

重点评议单位要本着“简便、易行、创新、有效”的原则,依托*廉政网(*开展网上评议,要把评议的组织工作、纠风专项治理、个案整改、选题评议、队伍管理、源头防范制度以及对系统下属单位组织评议的情况适时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部门和行业要指定熟悉网页维护的人员,维护好各自专用的网页,市评议办将指派网络技术人员协助部门加强网页的维护,并全程跟踪、监督、指导网上评议工作。

各自评单位要加大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抓好个案整改、选题评议以及队伍管理等工作任务。有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负责网上纠风对应网页的维护。

(四)以网上纠风为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政府解决反馈的互动渠道

为了让社会各界更便捷、有效地参与对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履职情况的监督,努力构建政府和群众互动的纠风工作格局,我市依托《*廉政网》,推出网上纠风活动。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文件、标准在网上公开,及时纠风专项治理监管动态,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答复。各重点参评单位要将评议工作的相关文件、工作动态、选题评议、个案整改、队伍管理等内容在网上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单位要做好与湄洲日报“民生热线”、*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台“纠风在线”的互联互动工作,及时、热情、耐心地解答和解决群众的投诉咨询,对栏目组曝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并组织整改;对涉及个案问题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媒体和群众反馈。

各级各单位要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工作纪律到位,群策群力,抓紧落实与“网上纠风”的互联互通工作,共同把网上纠风活动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实际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抓好任务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要位置,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实现解决问题、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注重源头防范。要以国家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确保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和出台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与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努力向广度和深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