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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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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市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为全面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网上纠风为平台,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与改革发展不适应的作风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为港城崛起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对象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都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全体委员票决重点评议单位的结果,决定选择29个部门和行业作为2009年重点评议对象,分三个类别进行评议,其中行政管理类部门10个: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公路局、*田海关、市人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民宗局;行政执法类部门10个: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类单位9个:*田电业局、烟草*田分公司、电信*田分公司、联通*田分公司、移动*田分公司、湄洲日报社、农村信用联社*田办事处、*田高速公路公司、森美中石化*田分公司。

在2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国税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局予以免评一年。其他单位为自评单位。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来展开,重点是解决机关工作作风的“中梗阻”问题,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问题。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的特点,结合纠风工作的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评议工作,具体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情况;

(二)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三)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五)转变作风,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情况;

(六)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七)受理“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纠风在线”群众投诉咨询问题情况等。

四、评议原则、方法

评议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原则进行,垂直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都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评议活动。下级部门和行业在属地的评议情况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组织对下级进行评议,并进行排名。要把基层所站和服务窗口建设作为评议的重点,加大对学校、医院和基层所(站)民主评议的指导,基层所站的行风如何主要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予以评价。垂直管理单位要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属地管理的单位由县(区、管委会)部门也可由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对基层所(站)进行评议。评议工作由部门和行业负责主抓,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协助配合。

重点评议单位要本着“简便、易行、创新、有效”的原则,依托*廉政网(开展网上评议,要把评议的组织工作、纠风专项治理、个案整改、选题评议、队伍管理、源头防范制度以及对系统下属单位组织评议的情况适时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部门和行业要指定熟悉网页维护的人员,维护好各自专用的网页,市评议办将指派网络技术人员协助部门加强网页的维护,并全程跟踪、监督、指导网上评议工作。

各自评单位要加大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抓好个案整改、选题评议以及队伍管理等工作任务。有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负责网上纠风对应网页的维护。

各县(区、管委会)评议办负责本地区的评议工作,评议方案可参照市评议方案,评议工作要在巩固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可创新开展网上评议等新做法,具体由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区、管委会)重点参评单位的考评成绩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送市评议办。

五、评价办法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单位按照组织工作4%、纠风专项治理10%、个案整改占15%、选题评议20%、队伍管理12%、与“三个热线”互动9%、社会满意度测评20%(含网上测评,其中系统在乡(镇、街道)设立所、站(含医院、学校)的乡(镇、街道)、村(居)领导测评不少于1/3)、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评议代表测评5%、县(区、管委会)成绩5%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公共服务行业按照组织工作5%、个案整改占12%、选题评议20%、队伍管理10%、与“三个热线”互动12%、社会满意度25%(含网上测评,其中系统在乡镇设立所、站(含医院、学校)的乡(镇、街道)、村(居)领导测评不少于1/3)、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评议代表测评10%、县(区、管委会)成绩6%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自评单位按照纠风专项治理20%、个案整改15%、队伍管理13%、与“三个热线”互动12%、社会满意度25%(含网上测评,其中系统在乡(镇、街道)设立所、站(含医院、学校)的乡(镇)、村(居)领导测评不少于1/3)、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评议代表评价10%、县(区、管委会)成绩5%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组织工作、纠风专项治理、个案整改、队伍管理扣分均不设底线,按实扣分数计算。没有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单位,该项目不得分,也不扣分,其综合成绩按实换算成百分制。

(一)组织工作。各参评单位领导要重视评议工作,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开展问题查摆、落实整改等,努力提高本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水平。

(二)纠风专项治理。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参与单位落实好各项工作,要制定可操性的治理方案以及对各县(区、管委会)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的考评细则,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确保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得到落实。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参与单位工作不配合或不认真参与的,由牵头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市纠风办将在年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时予以运用。

(三)个案整改。市评议办与重点参评单位将建立网上专递邮箱,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发送到相关重点评议单位,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整改并用电子邮件回复,市评议办在网上组织验收,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整改档案。需要各单位提供相关依据的,各单位要予以配合;自评单位的个案仍按原来规定执行,市评议办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个案采用书面督办形式转相关单位,各单位要按原有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反馈。调查中的相关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抽查核实。

(四)选题评议。不论是重点参评单位还是自评单位,都要开展选题评议工作,要选择1-2个群众反映最强烈或本部门本行业目前存在最突出的问题,下大力组织整改,力争年内有明显的成效。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点带面,促进政风行风的好转。重点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年终要组织考评验收,自评单位市评议办将组织抽查。

(五)队伍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好干部职工队伍,平时要加强内部督查,对一些群众和社会关注度较多的办事环节,要实行阳光操作,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接受监督,防止不正之风产生。市评议办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被发现不正之风现象的要予以扣分。所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在年内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要予以扣分;单位(含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自查的不扣分;瞒案不查、不报的,加倍扣分。

(六)配合“三个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纠风在线”直接联系群众的生产生活,是体现群众路线的工作平台,各单位要认真配合,积极履行职责,热情耐心解答热线的相关咨询,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好民生、民利。各单位与“三个热线”配合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将作为评价该单位政风行风的重要依据。与“三个热线”互动工作由市纠风办和“三个热线”栏目组依据部门、行业平时参与互动的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成效进行评定。

(七)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结合各类会议等进行随机测评。同时,依托*田廉政网开设政风行风满意度网上测评平台,方便群众评价。

(八)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评议代表测评。由市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评议代表对各单位开展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九)县(区、管委会)成绩。各县(区、管委会)部门、行业参与当地政府的评议成绩列入市级对应部门、行业评议工作的评价体系,市评议单位要统筹考虑系统的评议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

市评议办每季度组织评议代表对各单位的信息是否真实、工作措施是否有力、监督检查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等内容进行网上评议。凡评议认为属于有效工作、创新工作的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纠风责任制中予以加分;凡发现网上信息不真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予以扣分。具体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六、结果运用

(一)部门和行业系统评议的结果运用。所有参评单位都要对下级单位进行量化评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成绩较差的单位要作出相应处理。对排名最后的所(站)负责人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列所在系统最后三名的,所(站)负责人要予以组织处理。

(二)市政府组织评议的结果运用。1、重点评议单位:评议成绩分列行政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及公共服务类前二名的,次年予以免评;评议成绩分列行政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及公共服务类最后一名,且评议成绩低于75分的,自动转入明年重点评议单位。2、自评单位:政府管理部门评议成绩前二名的,公共服务行业第一名的,次年予以免评;政府管理部门评议成绩最后三名的,公共服务行业最后一名的,且评议成绩低于75分的,要作为明年重点留评单位。被作为明年重点留评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均不得评先评优,相关责任人要予以诫勉谈话。评议结果要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办、评议办报告,并适当向社会公开,同时抄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能力和政绩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评议要求

评议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参评单位必须按照市、县(区、管委会)纠风办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参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负起责任。各县(区、管委会)评议办要加强指导、认真开展督查,不断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整改。要继续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认真予以解决,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注重建章立制,着力防范部门和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

(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评议工作,要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倾心听取广大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把评议权、裁判权、监督权交给群众,严禁打击报复或故意刁难。

(四)拓展思路、改革创新。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拓宽评议领域,进一步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配合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纠风在线”,充分履行职能,提升政府形象。要科学制订评价体系,注重工作落实,鼓励改革创新,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

(五)客观公正、确保公平。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实事求是地做好评议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单位政风行风状况。严守评议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