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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维护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各县(市、区)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分析当前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或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一旦发生疫情,坚决及时控制和彻底扑灭。
一、明确责任目标,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
各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加大防控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施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前题下,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局主管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动物防疫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动物防疫工作年度有计划、部署和措施,逐级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各项工作不大意、不疏忽、不放松,常抓不懈。
二、狠抓免疫工作,确保动物免疫质量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也是我市今年动物防疫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把免疫工作放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首位,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四种疫病的强制免疫和鸡新城疫、狂犬病等疫病的全面免疫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1、动物免疫总体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四种强制免疫率必须达到100%,全面落实鸡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猪、禽和大牲畜病死率分别控制在5%、13%、1%以下,规模猪场免疫耳标佩带率达100%,农户散养的生猪也要全面实施免疫标识管理,出栏生猪的免疫标识佩戴率达100%。
2、免疫记录和档案要求。全面推行《动物免疫证》入户,扎实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工作,免疫档案要按畜主、免疫时间、地点,免疫动物种类、数量,疫苗种类、用量、厂家、批号、防疫员、反应情况、畜主签名等进行登记建档(电子表格),村、乡汇总表要有领导签字和公章,专业户和饲养场归属地村管理,县(市、区)免疫档案以自然村为单位掌握到户,并将村以上汇总表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动物免疫组织形式。坚持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辖区的动物防疫工作。春季防疫时间为3-4月份,秋季防疫时间为9-11月份;组织形式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领导牵头、村委带队,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集中免疫。集中免疫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三漏免”和“三不免”现象(即“户主不在漏免、畜禽放出去漏免、防疫员本身没有到户漏免”和“怕应激反应不免、怕影响肉品质量不免、怕影响产蛋不免”)。要坚持集中免疫和每月补免日制度,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加强规模化饲养场的管理,指导中小型饲养场和专业户建立科学规范的免疫程序。
三、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动物疫情动态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是掌握疫情动态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内容,按照我局制定的监测方案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密切监视疫情动态,严防疫情发生或蔓延。一要抓好集中监测工作。抓住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集中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上报。二要抓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本辖区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确定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人,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按时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切实做好辖区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和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中,如有发现可疑疫病,要加强跟踪监测,拔点灭源。三要开展A型口蹄疫的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对牛、羊等家畜的疫病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疫病监测任务。四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五要规范疫情报告与核查。要认真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六要果断处置疫情。严格举报疫情核查工作,健全村级动物疫情巡查制度,一旦发现畜禽出现群体发病或死亡的,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排查,按照“早、快、严”的原则果断处置,不要犹豫不决,不要心存侥幸,不能贻误隔离、消毒等防控最佳时机。同时,要及时落实补偿资金,解除群众的疑虑,避免带来后遗症和负面影响。七要推行养殖过程的生物安全措施。要积极推行科学养殖、健康养殖模式,减少人和畜禽接触机会,降低动物病原感染人的几率。规模养殖场要坚决实行封闭式饲养,禽舍必须加强防鸟设施,严禁多种家禽特别是水禽和鸡混养,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并定期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发生。
四、加强奶牛管理,落实“两病”检测措施
加强对规模奶牛场的管理,从奶牛场防疫的基础条件、奶牛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等方面规范奶牛场管理工作,加大动物防疫监督力度。按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布鲁氏杆菌病和结核病的检测,检测出的阳性牛一律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奶牛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检测和口蹄疫百分百免疫的任务,促进奶牛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鲜奶产量,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五、建设追溯体系,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规范和强化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新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一要提高家畜的耳标佩戴率。要转变观念,端正态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大力推进,切实提高家畜耳标的佩戴率。二要规范耳标的网络化管理。及时在网络上做好耳标的申请、审核、审批、签收工作,特别是对已经收到的耳标进行网络签收和发放,真正实现耳标的网络化管理。三要提高追溯设备的使用率。已配备追溯设备的县(市、区)要及时对追溯设备进行网络注册登记,并加强对设备持有人的技术培训,完善防疫、检疫和监督制度,切实发挥追溯设备的有效作用。四要提高规模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比例。要结合能繁母猪补贴、保险及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政策,积极指导年出栏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做好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
六、狠抓应急管理,完善疫病防控应急机制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机制。一要注意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人员,确保发生疫情时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能迅速反应,及时应对。二要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制定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牢牢掌握。三要积极开展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对应急预案内容进行再学习,提高应对突发动物疫情的处置能力。四要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金。对于强制扑杀动物、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或因依法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要及时给予补偿。五要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对储备的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过期的要及时更换,保证质量。
七、建立督查制度,加大动物防疫督查力度
各县(市、区)要建立督查制度,经常深入动物养殖场(户)开展督查,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春防和秋防结束之后,各地要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对本辖区动物免疫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做好动物防疫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