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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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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新要求,统筹解决人力资源供求结构性矛盾,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力资源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的重要意义。技术、技能人才是人力资源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工作,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也应当看到,我市当前劳动力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人力资源队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短缺,尤其是技术、技能人员、新兴服务业管理人员缺口较大;职业技能培训滞后,学用脱节现象较为严重;企业和社会用人、留人环境不优等,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大力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人才,稳步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实现更加充分的社会就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力资源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把人力资源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调动企业引人、用人、留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加快人力资源建设步伐,力争在短时间内我市每位劳动者都能够掌握一技之长,技术、技能人才数量明显增加,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升,高级管理人才不断增加,企业用工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更多的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到“十一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达到6%以上;全市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总数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高、中、初级技工比例调整为25:55:20,形成技术、技能人才比例结构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培养体系,建立健全注重实效的人力资源培训机制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着力抓好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化工技术学院、市企业管理干部学校三个职业教育龙头建设,进一步完善师资、教学、实习等设施,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大力推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对一些规模较小、专业设置滞后、市场竞争力较弱的培训机构整合、撤并,优化职业培训资源,促进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同时,注重加强镇街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尽快形成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化工技术学院为龙头,城区骨干培训机构为主体,镇街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为支撑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设立全市人力资源建设专项基金,并根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促进培训就业的杠杆作用,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积极开展失业人员免费技能培训、“两后双百”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每年完成各类培训5万人,使失业人员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全市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新生劳动力100%培训、100%安置就业。同时,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鲁南经济带区域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发展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五)强化校企联合培养。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采取“企业出用工清单、学校出培训项目单、学员选单、政府买单”的“四单”方式,大力开展实用型、订单式、储备式培训。要立足我市机械制造、煤化工、能源、食品医药、建材、轻纺等六大支柱产业和高科技电子信息、现代物流、旅游等新型三产服务业,不断规范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筛选培训教材和课程,加大实训力度,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率达到100%,其中达到中级工以上水平的占98%以上,职业培训就业率达到95%以上。企业应结合对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联合制定培训计划,共同招生,共同确定培训课程,学员优先录用,切实解决技能培训与用工需求脱节的问题。*

(六)完善企业自主培训制度。企业要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要不少于10%。积极推广威达重工“厂办培训、学员自用”的模式,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建立起企业用工培训长效机制。要普遍开展评选岗位技术能手活动,建立“名师带徒”制度。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组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能比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长。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每年选派优秀员工到国外或发达地区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创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吸引力更强的人力资源引进激励机制

(七)完善人力资源引进优惠政策。对从市外引进的具有研究生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我市紧缺的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对企业引进的高学历、高技能技术、管理人才,凡与企业签定五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经有关部门认定,除落实企业的相关待遇外,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需要购房的,按经济适用房价格提供优惠,差额由市财政补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突出的企业,按照贡献大小,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引导鼓励企业大胆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优化企业人才结构。*

(八)建立高技能人才激励制度。树立“大人才”观念,将技能人才纳入人才范畴,在每届的全市拔尖人才评选中适当增加技能人才的评选比例;大力开展每两年一次的“全市行业十佳首席技师”和“十佳重才单位”评选,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及行业技能大比武,对获奖人员和单位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十佳首席技师继续落实每月300元的特殊津贴,每届享受四年。对技师和高级技师,企业要分别按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落实有关待遇。要重视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在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选拔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技能人才。*

(九)发挥企业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按照“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鼓励企业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承包、技术入股、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通过引进,学习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能,带一批高徒、创一批名牌产品、推广一批先进操作方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的应用。建立与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在引进资金、项目的同时,一并引进关键岗位的技术、技能人才。企业要根据生产发展需求,设立技术、技能人才特聘岗位,享受特聘岗位津贴或实行年薪制并计入成本。*

四、优化用人环境,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使用机制

(十)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工资待遇是企业留住人才的关键。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要适当增加职工工资报酬,每年都要根据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企业效益和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工资标准。鼓励企业通过设立职工工龄工资、发放十三个月工资,对一些高技术、高技能人才采取年薪或给予一定干股等灵活方式,稳定企业职工和人才队伍。*

(十一)落实职工社会保障待遇。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规定的、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各企业要自觉规范用工行为,坚持企业用工必须办理用工备案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切实提高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企业参保率达到100%,企业职工参保率达到100%。

为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政府对为职工全员办理社会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参保职工人数,分为300人以下、301人——1000人、1001人以上3个档次,分别按照企业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10%、15%给予奖励。*

(十二)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凡在市内各类民营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市生源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在企业工作满3年的我市生源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柴春国、朱恒科、王印德。)

(十三)营造宽松和谐的企业环境。各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实施关爱员工、赏识部下等人性化管理,注重改善企业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建立职工公寓、餐厅,设立阅览室、健身设施和活动场地,为职工提供食宿娱乐方便,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和归宿感。各企业要引导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搞技术创新、发明创造,鼓励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要重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市企业管理干部学校要定期举办企业法人培训班,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新经营管理理念,摒弃传统的家族式、粗放型管理模式,坚持任人唯贤,对外来人才放心、放手、放权,营造富有强大吸引力的用人、留人环境。*

五、搭建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制

(十四)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要强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软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力争将其培植壮大为鲁南地区中心市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信息库,全面掌握我市人力资源和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现状,定期供求信息,开办多种形式的企业用工专场招聘洽谈会,为各类人才求职搭建平台。要进一步加强镇街劳动保障机构建设,逐步形成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龙头,镇街“两所一校”为支撑,城乡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就业服务网络体系。*

(十五)引导各类人才按需求合理流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化和有序性。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完善信息制度,定期公布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各类人才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

(十六)完善专业技术评聘和技能社会化考评制度。人事部门要积极推进“个人申报、社会评审、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职称制度改革,以业绩和能力为取向,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培训与鉴定衔接,严格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完善鉴定程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实效性。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广大从业人员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鉴定,鼓励青年技师脱颖而出。要逐步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复审制度,为广大技工参加技术培养和技能成长打造立体通道。*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人力资源建设工作格局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人力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建设的规划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建立人力资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人力资源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财政、经贸、教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从各自职能出发,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人力资源建设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健全就业和人力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各级各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十八)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各类企业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市政府每年开展一次“用工规范企业”评选活动,对企业用工环境、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资支付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遵守执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评选出的“用工规范企业”,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执行不到位、侵害职工权益的企业,在企业评先创优、企业法人代表评选劳动模范、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实行一票否决。*

(十九)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鼓励创造、推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