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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健全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和谐*”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重大意义
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的工作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社区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已经成为社区党建工作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共驻共建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地方党委对推进共驻共建工作重视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尚未形成;有的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党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协调、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强;有的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单位”意识浓厚,缺乏对社区的认同感,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为此,各级党委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和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努力形成共驻共建的良好局面。
二、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区域性大党建的理念,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健全组织体系为基础,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共同目标为纽带,以双向服务为目标,以建立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保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整合社区内的组织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
总体目标。通过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内组织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利用,努力达到驻区单位党组织和有能力的社区内各类党员支持、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良好态势,加快我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基本原则。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始终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大多数居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注意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让社区各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特色,尊重和支持基层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途径,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优势互补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把社区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驻区单位党组织的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共同解决社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促进发展原则。从有利于社区建设和发展出发,充分发挥社区各类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推进社区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深入开展城区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项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按照城区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深入开展以创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先进区(县、市)委、“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城区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上下联动,争先创优,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地)委、区(县、市)委要结合实际,制定“三级联创”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党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进一步拓展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要积极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向“两新”组织聚集的商务楼宇和工业园区延伸。对于辖区内无上级党组织管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负起责任来,领导和指导好那里的党建工作,促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而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帮助建立党组织。要积极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向流动党员聚集的专业市场、建筑工地和商业网点延伸。通过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党支部,市场、商场、工地党支部,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调动他们参与和推进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积极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向居民楼栋延伸。通过建立楼院党支部、楼道党小组,就近就便发挥居民党员的作用。
四、改进和创新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方式
要做好进入社区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把他们编入社区党组织。对党员人数超过100人或50人的社区,应相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并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建立党支部,切实把党员管理起来。准备将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的各类单位,要事先与离退休党员要去的社区党组织联系,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定的经费;一个单位的离退休党员去向相对集中的,单位应为接收党员的社区提供必要的党员活动的场所,保证离退休党员转到社区后,能够正常地开展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活动,发挥党员作用。
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创造的,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的好方法、好措施、好载体巩固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加强社区党建的长效机制。对有活动能力的离退休党员,要结合他们的特长,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发挥他们的余热。对无活动能力的离退休党员和病残党员,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关心他们,通过“送学上门”、“爱心门铃”等形式,使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形势任务,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要继续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的“双找”活动,通过“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和设置“共产党员岗位”等形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促使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对外出流动党员,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加强与流动党员所在地党组织的沟通,及时了解流动党员的情况。有条件的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数据库、社区党建网站,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由传统的静态管理向科学化、智能化的动态管理的转变。
五、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要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全省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都要参加由所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牵头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特别是中省直单位基层党组织,省、市、县直机关党组织,要带头参加。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为党委的,一般作为所在街道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的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参加街道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召集的有关会议;其它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一般作为所在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的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参加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召集的有关会议。
要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例会制度,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可以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也可以委托驻区单位党组织轮流牵头组织,围绕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调动辖区内各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研究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
全省各级、各类党组织要自觉增强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识,把社区党建工作与本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参与社区党建、支持社区建设、搞好社区服务、美化社区环境、维护社区稳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要主动了解所在社区的发展情况,参与所在社区建设;要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共同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化;要教育、引导、督促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工作,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
要根据社区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把握规律,总结经验,大胆创新,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宣传思想同做、文明创建齐抓、辖区资源共享、社区治安联防、公益事业合办”的共驻共建机制。要坚持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共同发展放在第一位。社区内的服务资源能够开放的尽量开放;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发挥好自身优势,打破自我封闭、内部运转的状况,把能够服务群众的资源社会化、产业化,既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又方便群众。
六、充分调动社区在职党员参与共驻共建工作的积极性
在全省党员中开展服务社区活动,提倡“八小时内服务单位,八小时外奉献社会”。全省所有在职党员都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报到,要力所能及地参与社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对社区的在职党员登记造册,及时了解他们“八小时”之外的状况,倾听他们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行考核、奖励、晋升时,一般要征求该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表现。
有条件、有能力的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把党的宗旨落实到为群众服务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要推广党员楼道、党员责任区、服务区等发挥党员作用的有效载体,发挥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锤炼党员党性,强化党员宗旨,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先进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七、切实加强对构建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共驻共建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共驻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市(地)、区(县、市)委领导干部要建立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水平,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办公场所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社区党组织办公场所建设的投入,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阵地。
要加大共驻共建宣传引导力度,树立“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和共驻、共建、共管、共享的理念,增强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要注意培养选树典型,对表现突出的共驻共建基层党组织,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共驻共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帮助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切实将共驻共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的任务落到实处。街道、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共驻共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工作的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