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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规范化学校建设意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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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规范化学校建设意见市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粤教基[*]92号关于《*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教育年”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是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手段,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是加快我市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步伐、争当全省山区教育发展排头兵的重要内容。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将直接影响我市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关系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教育思想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学生素质优良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学校和教师创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为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明确任务,把握标准,全面启动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

建设规范化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当前开展的“教育年”为契机,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建规范化学校作为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有效手段,深入扎实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创建管理体制,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档次和水平。

1、任务目标

从现在起,全市义务教育开展创建规范化学校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达到以下目标:*年,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力争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争取60%以上。其中清城区、佛冈县、英德市作为全市规范化学校建设试点县,试点县要重点选好10所学校作为试点校,并摸索经验向全市推广。*年,全市7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的水平;到2010年,力争全市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的水平,从根本上消除基础教育的薄弱学校,提升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

2、标准要求

在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中,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注重内涵、加强管理”的原则,总体按照粤教基[*]92号关于《*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要求执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具体见附件)。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校)要进一步学习把握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在创建规范化学校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开展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们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注重发展自身的特长和特色,选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并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通过规范化学校建设,使校园环境更加净化、美化、教育化,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规范化学校验收工作由市统一组织,验收程序先由学校向县教育局申报,再由县教育局组织验收督导组进行综合评价后,报市教育部门备案,市教育部门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到各地抽查、核实。

3、*年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并上报到市教育部门,选好试点,做好实施准备。(4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学校边自查边完善,全面实施,并向县教育部门申报。(9月底完成,其中试点县在6月底前上报试点学校到市教育部门,加强对试点校的指导)

第三阶段:县教育部门验收和督查,并向市教育部门书面汇报本县工作情况。(11月10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市教育部门组织抽查、核实、督导。(12月底前完成)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

确立以“理念拉动、行动带动、督导催动”的三动工作思路,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为工作核心,着重加强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使行政管理更加高效、民主、科学;教育教学更加规范有序;学生更加文明、守纪、勤奋好学、身心健康;后勤工作管理规范、服务优质、队伍加强。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按照国务院和省提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要求落实各项教育资金。进一步搞好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在学校建设中,要坚持“勤俭节约、按需建设”的原则,以“安全、科学、实用、够用”为基本要求,能改造的不要新建,能修缮的不要购新,能自制的要尽量自制,不搞形象工程,但新建的校舍必须符合学校办学规模,必须符合设计规范。配齐配足教学仪器、器材,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努力加强现代化教育设施建设,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和现代化。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在净化、美化、教育化上下工夫,努力培植浓郁书香的文化氛围,使校园充满书香典雅的人文气息,努力营造优美、和谐、活泼、向上的育人环境。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要牢固树立现代教育新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管理方法,在学校管理上有创新,在教学上有创新。突出抓好师生管理、校舍设施管理、校园环境管理、财经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及时、高效”,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

4、加强各类室场的建设和管理。要坚持“、配、管、用”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好微机室、语音室、音乐室、美术室、劳技教室、卫生室、阶梯(电化)教室等,配足配齐内部设施,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同时充分发挥各室的作用,要转变重“建”轻“管”,重“建”轻“用”的观念,建立并逐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各专用教室、图书、器材的开放率、使用率和学生参与率。同时要加强对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开齐上足课程,管好、用好设备和器材,最大限度地发挥育人功能。

5、加强学生管理。健全学生的常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素质。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领导,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开展,市教育局成立了“*市教育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全市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日常工作。其它相关科室要负责对规范化学校建设中的相应目标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创建活动有机构、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把规范化学校创建列为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的内容,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要制定限期计划并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