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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实现我区教育新的发展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思路,特提出本实施意见。请各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为指导,围绕“促进全区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尽快形成一支数量足、质量优、影响广的骨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实力。
二、培养计划
用五年时间培养1—2名国家级骨干教师、5名左右省特级教师、10名左右省级骨干教师、2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50—80名市级骨干教师、200名区级骨干教师、400名区教坛能手、800名校级骨干教师,使我区有一批教师成为全市乃至全省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专家。其中区级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是:*—2009年每年各培养评选区教坛能手100名;*—2010年每年各培养评选区级骨干教师50名。同时,积极选送我区教师参加国家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养,选送对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确定。
三、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各级培养对象在教育理念、教学理论、课堂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分别达到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各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目标要求分别按照《四川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区骨干教师评选、考核和管理意见》(*教发【*】22号)中规定的骨干教师相应职责确定。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领导、有关科室、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和教育专家组成,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具体负责本方案的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由校长负责,根据本校发展目标制订校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将培养工作落到实处,以使有更多的教师进入各级骨干教师行列。校级骨干教师培养方案和名单应在学年初报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选拔与培养
(一)骨干教师的推荐条件与程序
1、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第一,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第二,业绩突出。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终身学习理念,教学业绩突出,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第三,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在教师队伍中能起到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
2、骨干教师的选拔程序
第一,教师本人书面申请。
第二,任职学校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对提出申请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在规定的名额内确定候选人进行公示,向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候选人名单。
第三,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推荐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在充分征求学科教研员意见的基础上采用差额推选的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相关培训。
第四,为激励教师钻研教学业务,优化课堂教学,区级以上课堂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即为区教坛能手正式候选人。
第五,参加骨干教师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区教育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授予骨干教师称号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骨干教师的培养办法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拟按“整体着眼,分层培训,整体提高”的策略对各级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1、校本研修
学校是骨干教师培养的主阵地。校本培训具有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受训面大等特点。因此,校本研修是骨干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各校要充分利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按照“研培结合,以研促培”的工作思路,通过举办讲座,上研究课、观摩课,开展竞赛活动、专题活动及常规教研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同伴互助”、“让位子、压担子、搭台子、结对子、发票子”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
2、区级培训
区级培训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第一、业务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骨干教师的不同层次分批进行。集中培训由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分散培训通过校本研修由学校自行组织。业务培训突出指导性和实效性,注重方法指导和经验共享。
第二、结对带徒,拜师学艺
由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负责区教坛能手、区级骨干教师的拜师带徒工作,建立骨干教师拜师带徒工作档案。根据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由教师自行与更高层次的骨干教师结对。结对可以跨校选择,所在学校及各级骨干教师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第三、学术交流
由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负责,每学期召开一次同层次培养对象的经验交流会,组织一次区级骨干教师教育论坛或课改沙*,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通过谈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寻路子等形式或方法,不断提高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学术水平。
3、省市级和国家级培训
高层次的骨干教师培训是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骨干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六、考核与管理
1、培养对象的确定。区教育局将已有的市级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分别列为省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市级骨干教师、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全部列为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区教坛能手全部列为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实行动态管理。由区教育局人事科和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共同负责,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和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建立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业绩档案。在规定的培训周期内,对经考核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实行淘汰制;对虽未列入培训对象,但又能脱颖而出的予以及时补充。
3、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为加强骨干教师管理,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定期考核制度,对区级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上级授权对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区级骨干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享受骨干教师的称号和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称号和待遇。骨干教师调离原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可保留骨干教师称号但不再享受骨干教师经济待遇。
4、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联系制度。学科教研员是各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的主要力量,对骨干教师培养负有培养、管理和考核的职责。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学科教研员在骨干教师培养中的专业引领作用,建立学科教研员与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骨干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集中精力搞好工作。
七、骨干教师的义务
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义务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区级骨干教师的义务是: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敬业勤奋,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每年综合考核处于本校考核前列。
(3)、积极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和各种学习研讨活动,主动接受学科教研员的培训和管理,学科教学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每学年必须在校内独立开展一次以上的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和一节示范课,每年至少承担一节片区或区级以上示范课。
(4)、主持一个区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课题计划可操作性较强,研究过程完整、课题研究成果材料充实,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5)、积极总结教改经验,认真撰写教科研论文,每年有两篇以上专业论文在区级以上杂志发表(或获得市级论文竞赛奖);积极提高业务素质,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或两种教育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
(6)、发挥帮带指导作用,承担培养3名校内外青年教师任务,主动参加各类支教、讲学活动,积极承担支援薄弱学校任务。
2、区教坛能手的义务是: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敬业勤奋,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2)、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课堂教学有新意,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同行与社会的好评。
(3)、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每学年面向区内外举行一至两次公开教学活动。
(4)、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发挥重要作用。
(5)、积极总结教改经验,认真撰写教科研论文,每年有两篇以上专业论文在区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在区级以上论文竞赛中获奖)。
(6)、积极提高业务素质,每年至少研读一本理论专著或一种教育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
八、骨干教师的待遇
1、建立“*区骨干教师专项资金”,对各级骨干教师进行培养和专项资助。
2、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区级骨干教师的待遇:
(1)、各级评优、晋职、晋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优先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评选;
(3)、经常组织参加各种学习研讨活动,原则上每两年安排一次外出考察学习,其考察学习经费在“骨干教师专项资金”中统一安排;
(4)、由区教育局每月发给100元骨干教师津贴,学校每月发给50—100元津贴并每年补助300元书本资料费。
4、区教坛能手的待遇:
(1)、各级评优、晋职、晋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优先推荐区教坛能手参加区级骨干教师评选;
(3)、经常组织参加各种学习研讨活动,安排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对其进行指导;
(4)、由学校每月发给40—80元津贴并每年补助200元书本资料费。
5、校级骨干教师待遇由各校自行确定,报区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6、厂办子弟校和民办学校教师的骨干教师津贴和书报费补贴由所在学校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