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业局水干果产业发展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农业局水干果产业发展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农业局水干果产业发展意见

水(干)果产业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之一。为发挥我市水(干)果的独特优势,挖掘品质和效益潜力,提升产业层次,做大、做强、做优我市水(干)果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品质为重点,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发展优势、特色品种,加强优良品种、地方品种培育,加快节本、安全技术的研发推广,通过改良品种、优化结构、提高品质、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鼓励土地有序流转,促进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产业化开发,积极扶持水(干)果产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化营销,做大品牌,构建现代化水(干)果产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着力打造“丽水精品果业”,提高整体效

益。到2010年,全市水(干)果总面积85万亩,总产量47万吨,总产值10亿元。其中水果60万亩,产量45万吨,产值9亿元,精品果率达到15%,优质果率达到60%以上;干果面积25万亩,产量2万吨,产值1亿元。

二、工作重点和区域布局

(三)工作重点。加强现有果园的管理和改造,调整品种结构,提高果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培育、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建设高效生态示范基地,加强果品保鲜、贮藏和运输技术研究,强化品牌建设,拓展果品市场。

(四)区域布局。全市形成以柑桔、桃、梨、杨梅、板栗为主要发展品种。柑桔以莲都、青田、松阳、龙泉、庆元等县(市、区)为重点区域;桃以莲都、缙云、青田、松阳等县(区)为重点区域;梨以云和、松阳、缙云、景宁等县为重点区域;杨梅以青田、缙云、莲都、云和等县(区)为重点区域;板栗、锥栗以云和、庆元、缙云、遂昌、松阳等县为重点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五)加快形成水(干)果业“块状经济”发展格局。

1.建设果业强村。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镇(乡)区域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整合特色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特色优势果业强村,加快形成“块状经济”发展格局。全市建设50个果业强村,在水(干)果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产值350万元以上的村中选择确定。果业强村新建果园机耕路给予每公里3000—5000元的补助,并在产地交易市场建设、冷藏库建设、果园灌溉设施、病虫防治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2.建立高效生态示范果园。建设一批高标准的高效生态示范果园,辐射带动全市果园整体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改善果园生产条件,鼓励和支持果园向专业户、重点户集中,推行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果园的产出率、优质果率和经济效益。全市建立高效生态示范果园20个,对申报并立项的高效示范果园,达到规模种植200亩以上并平均亩产值5000元以上,或规模种植20亩以上平均亩产值1万元以上的设施栽培示范果园,通过市级组织评审、验收的,确立为市级高效生态示范果园,给予2—5万元的奖励。

3.大力发展观光果园。结合农家乐、风景名胜、实习基地、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集知识、休闲、趣味、观光、生态于一体的休闲观光果园。

4.鼓励土地有序流转,盘活土地资源。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采取返租倒包、租赁经营、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促进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并通过股份合作、招商引资,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果业,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六)进一步提高果品品质和效益。

1.加快品种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步伐。重点是改造、更新老果园和失管果园。发挥我市柑桔、杨梅、桃、梨、板栗等主导品种的区域比较优势和李、枇杷、柿、葡萄等小品种的特色优势,综合利用我市丰富的立体小气候,推进“适地栽培”,合理布局早中晚熟品种,延长鲜果供应期,促进均衡供应,提高整体效益。为促进柑桔类老果园、失管果园改造,实施“三疏一改”技术,规模更新、改造面积100亩以上,平均亩产值达4000元以上,经验收达到规范标准,给予每亩300元的奖励(最高奖励5万元)。

2.研究、开发、利用、保护地方特色水(干)果资源。对有市场前景、具地方特色、有种质资源保存价值的要加大研究、开发、利用力度,加强地方品种储备。对新通过省级品种认定的水(干)果品种给予2万元奖励。

3.建立新品种引进、推广机制。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信息优势,根据区域布局,加强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推广的新品种必须经农业部门鉴定、认可,集中繁育、推广。严格执行产地植物检疫制度,防范有害生物入侵、传播。

4.推进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果树无公害、生态型栽培技术,从丽水实际出发,制定和修改完善符合丽水实际的生产、管理等行业或地方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果品质量。

5.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品牌效益。加强品牌培育,对已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果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组织,果品通过自主品牌销售业绩5000吨以上或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积极打造丽水生态优质果品地域品牌。每年安排5万元资金用于组织丽水优质果品评比、省市果品参展、市场推荐、区域品牌打造等活动,鼓励优质果品发展。

(七)加大先进适用科技示范推广力度。

1.提高科技应用水平。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农发资金要优先支持果业生产、贮藏、保鲜的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由科技与水(干)果产业主管部门每年选择若干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从科技三项经费中配套安排相应科技经费,水(干)果产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优先获得相关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权。

2.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政策,全面建立果业农技员责任分片包干、联村带户的新型农技推广机制。推动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果树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农技人员素质。

3.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作用。在水(干)果产业重点区域内的村,都要选择1户以上种植水平较高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落实农技人员联系指导。通过科技示范户的带动辐射,促进先进适用果业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到位率。

4.加强果农技能培训。以种植大户、果树专业合作社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营销和加工技能培训。

5.加快推进农业信息技术运用。充分利用“浙江农民信箱”、农技110等信息平台,果品产销信息、生产技术信息,开展网上生产技术咨询、网上销售,全面掌握产销动态,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提高服务“三农”工作水平。

(八)着力增强产业化组织的带动能力。

1.发挥水(干)果产业协会作用。协调果业产、供、销关系,促进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合作,加强行业与政府、部门、地区间的联系;引导和推进全市果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果产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推进果品商品化处理,提高果品附加值;在品牌建设、整合品牌等方面发挥作用。市财政每年对水(干)果产业协会给予经费支持。

2.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创办水(干)果精深加工度高、辐射带动面广、对产业拉动作用大的果业龙头企业。

3.推进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政策,按照“五化”要求,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机制,鼓励果业龙头企业、农技人员和农村能人领办果业合作社,提高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强果品商品化处理和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果品的专业化分级、机械化选果、贮藏(含冷藏)、包装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建设果品贮运交易平台,提高果品市场竞争力。建立健全流通市场,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创办果品鲜销集散市场,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体现规模效益,增强果品集散能力。加大对产地交易有形市场建设的引导和扶持,每年择优扶持1—2个,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提高对果农的产销服务能力。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财政扶持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干)果产业化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扶持政策,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扶持为导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为主体,引导利用社会资金和银行信贷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水(干)果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子种苗、新技术推广、质量推进、品牌创建、市场开拓、产业人才培训等。项目资金实行申报、审批和验收制度,确保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有关水(干)果项目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市、区)财政要结合具体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扶持水(干)果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三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水(干)果产业的升级发展,形成合力加快水(干)果产业发展的氛围。市农业局、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水(干)果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技术服务等职责。工商、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水(干)果市场监管、标准鉴定、品牌保护工作,维护水(干)果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