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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园林城市创建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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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园林城市创建发展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了2009年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相继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09年绿化建设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平政发〔20*〕6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好20*年绿化工作的意见》(平政发〔20*〕215号)。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市绿化数量不断增长,绿化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为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找准差距、突出重点,更深入地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创的良好局面,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生态建设等方针政策,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我市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09年绿化建设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组织管理,切实抓好园林绿化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市政设施完善等工作,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优美和谐,生活环境舒适方便,人文环境开放文明”的城市环境,使各项绿化指标、生态指标和市政设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力争在2009年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标准,针对我市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建成区内绿量偏少、绿化档次不高、竞争优势不明显等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绿化建设。抓好建成区绿化的扩量提质,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新增城市绿地117.8万平方米,确保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大绿化指标符合创建标准,凸显我市绿化建设特色。

一是建设一批公园绿地,满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的要求。基本建成龙湫公园一期、*经济开发区新华公园,启动建设新行政中心市民公园一期;完成松枫台古银杏保护区等街心绿地工程建设。

二是加快亲水廊道建设,体现水乡特色,凸显绿化亮点。完成六里塘(体育场-东方路)、海盐塘(航管所南-东方路)西侧、葛家塘剩余段亲水景观廊道工程建设。

三是拓展城市生产绿地,提高苗木自给率。在20*年新增城市生产绿地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在新*省道、胜利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8万平方米城市绿地,提高城市生产绿地比例。

四是加大防护林建设力度。按照区域和功能,分别建设景观防护林和生态防护林,其中在*大道(城南西路-当湖路)东侧、胜利路(南市南路-大胜路)两侧、长胜路(平廊公路口-高桥)两侧等地块建设景观防护林,在*大道(老*省道-当湖路)西侧、乍嘉苏航道北侧、东方路北侧、文涛路西侧、城北路大华染整厂北侧等区域建设生态防护林。做好杭州湾大桥北接线*互通区内绿化及互通区至市区段道路及两侧绿化。

(二)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当湖街道、*经济开发区(*街道)和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城投集团要对市区破损道路、陈旧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重点对环城西路(城南路-环北二路)、南市路(城南路-东方路)、人民路(新华路-环城东路)等城市主要道路进行集中整治和改造。开展对地面水厂、天然气CNG站等区域的绿化提升改造。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沿城市主干道两侧建筑物围墙必须实施通透式或敞开式绿化。

(三)抓好台帐整理工作。规划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文体局、供电局、城投集团、水务集团等部门要落实专人,按照创园办要求和创建标准,在20*年12月底前做好创园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确保各类数据无差错,并做好本部门的迎检台帐资料;创园办要选择经验丰富、质量可靠的制作单位,确保在2009年4月底前做好技术报告、申报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音像资料及二级台帐资料的准备。

四、工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创建工作的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园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设立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动员,调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参与和支持。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单位认养一片绿,家庭养护一盆花、市民种植一棵树”等活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努力使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变化。

(三)注重质量,精品化实施城区绿化建设。对各类绿化建设项目要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查,重要区域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大型项目和重点项目还要实行设计招投标,必要时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各类绿化项目的施工必须实施有资质施工,同时要实施严格的质监和监理。要充分挖掘*的历史文化内涵,使我市的园林绿化建设更具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使新建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的质量上一个新的台阶。要在开展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研究和实施方面下功夫,通过广泛开展立体绿化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节水、节地、节资、节能的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资金等要素的制约。

(四)部门联动,确保绿化建设任务完成。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努力开辟和扩大绿化建设融资渠道。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经局、水利局、城投集团、*经济开发区等绿化主要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绿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工程更要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市政府将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创园责任分解,对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依法行政,加大绿化执法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定,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的绿化审核关。凡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绿地性质,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对市区绿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