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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作风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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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作风建设意见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的第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两会”精神,扎实推进“创业服务年、创新推进年”活动,广泛开展以“重品德、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把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优化环境、助推‘两创’”为重点,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民生民利,不断拓展效能监察领域,创新效能监察方法,使机关运作进一步规范,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政务运作,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平台,严格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保障政务事务运作的高效、优质,提高行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监控、预警纠错机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稳妥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重点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市府办、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人事局〈编办〉、法制办)

2、深化服务环境建设。加大对创业创新政策制度的研究和政策体系的完善,围绕推进创业创新“十大工程”,出台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规范工作,对服务“两创”作出承诺并制订具体办法,努力优化创业创新制度环境和政务环境。(主要责任单位:市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农经局、服务业发展局、工商局)

3、深化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岗”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作,实行摘挂牌制度和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在全市行政村中开展争创“勤廉为民示范村”活动。(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

4、深化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健全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加强市、镇(街道)、村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三级网络”建设,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社会和谐发展。(主要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严格执行制度,切实转变作风

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进行,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形象。

5、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的通知》(平委办〔20*〕47号),按月申报会议计划,严格审批,加强控制,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的效率、质量和效果。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

6、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努力打造节约型政府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18号),加强对财政支出情况的监督管理,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奢侈浪费、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杜绝办公浪费;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抓好大宗办公用品、会务、文件资料印刷等的政府采购,确保优质实惠。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减少纸质文件,讲究节约,提高效率。(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招管办)

7、控制培训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市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管理办法》(平委办〔20*〕13号),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参观、公务考察等活动,使培训考察活动收到真正的效果。(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效能办)

8、着力维护民生民利。建立“民生回音壁”和“行风视线”,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行定期公布办理结果、定期开展综合分析、定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三定期”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满意的答复和交待,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主要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纠风办、市效能办=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加强对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被动应付、消极畏难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效能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9、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政府运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和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认真开展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涉企部门、重要审批环节和国有企业的专项效能监察。(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

10、强化效能监察中心建设。严格执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继续健全投诉网络,完善“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联动高效、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投诉工作机制,不断改进投诉工作方式方法,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提高办理效率,增强监督效果,加大对效能投诉件的查办、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主要责任单位:市效能办)

11、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效能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曝光反面典型。改进明查暗访的方式方法,把明查暗访延伸到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上,进一步健全明查暗访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效能办)

12、完善考核考评办法。制订出台《优化环境、助推两创作风和效能综合指数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以镇、街道、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为主的考评体系,改进考核奖励办法,加强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晋级、增资和年终奖金联系挂钩,实行效能考核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单位:市考评办)

三、有关要求

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总体谋划,统一部署。

(一)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力量,落实人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效能建设长抓不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效能意识的教育,对发现违反效能问题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确保任务落实。各主要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项目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员,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