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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科学发展观宣传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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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科学发展观宣传管理意见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为确保全市“创业服务年”、“创新推进年”活动暨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全市“两年”暨深化拓展“树创”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主题,按照全市“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接轨上海首位战略的要求,紧密配合“两年”暨深化拓展“树创”主题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开展宣传,进一步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十大工程”,推进全市经济、城市、社会三大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在全市开展“两年”暨深化拓展“树创”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

(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抓项目推进、促创业创新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和意见;

(三)两创“十大工程”的进展情况,重要项目推进情况,重点工作举措及工作成效;

(四)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投入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

(五)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落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带领干部群众创造性地完成本镇(街道)、本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先进事迹;

(六)镇(街道)、市级部门(单位)、基层站所投身“两创”、服务“两创”的典型事例;

(七)在不同岗位上的党员干部胸怀大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

(八)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关注民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的典型。

三、宣传形式

“两年”暨“树创”活动的宣传工作,要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联动的方法,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互动,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宣传,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地开展活动,体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千方百计谋划发展新策、全心全意维护群众利益的务实举措。

(一)新闻宣传[牵头单位:市“两年”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1、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宣传、新闻战线的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掌握“两年”暨“树创”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明确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和不同阶段的重点。

2、组织好重要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播电视台、报社、市政府信息中心要列出专门计划,集中力量做好“两年”暨“树创”活动重要会议、活动的宣传工作。

3、开设专题栏目。广播电视台、报社、市政府信息中心要落实专人,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中国·*”门户网站等开辟专栏,采编动态报道、系列报道、典型报道、专访报道,报道内容要结合*实际,体现*特色。

(1)动态报道要紧紧围绕“两年”暨“树创”活动的主题,及时并适当超前报道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点面结合,全方位报道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的情况;

(2)系列报道要围绕各级各部门开展“两年”暨“树创”活动的思想认识、工作举措等各个方面开展;

(3)典型报道要注重宣传“两年”暨“树创”活动中涌现的机关事业单位团队典型、干部典型、专业技术人员典型等;

(4)专访报道要选择市委、市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企业负责人、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新居民代表进行专题采访。

4、积极向上报送稿件。市“两年”暨“树创”活动办公室、市级新闻单位、市委报道组要积极组织向*市级以上专题简报、党报、广播电视媒体、主流门户网站报送稿件,努力提高录用率。

5、强化镇(街道)广电站宣传职能。充分运用各镇(街道)广电站自办节目,宣传“两年”暨“树创”活动的进展情况。

(二)典型宣传[牵头单位:市“两年”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1、适时组织典型宣讲。精心选择一批镇、街道机关和不同行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投身“两年”活动暨“树创”活动的先进典型,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全市干部群众,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2、适时编印先进典型事迹汇编。收集全市党员干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风清气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真心实意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先进事迹,编印成册。

(三)社会宣传

1、信息简报宣传。及时总结“两年”活动暨“树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切实抓好专报、简报编发工作,做到快捷、准确、全面、真实。各级各部门要精心提炼,积极向市“两年”暨“树创”活动办公室宣传组报送信息。[牵头单位:市“两年”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2、横幅、电子屏幕宣传。在市区主要街道、入城口、各社区(行政村)主入口、临街部门(单位)办公楼等处悬挂宣传横幅,各镇、街道不少于3条,临街各部门、单位不少于1条,各社区、行政村不少于1条,同时在市区现有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3、橱窗、黑板报宣传。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镇(街道)、村、社区和本单位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宣传“两年”暨“树创”活动的典型事例等。[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四)理论和网络宣传

1、充分发挥理论刊物《*学刊》作用,刊登各级党员干部关于“两年”暨“树创”活动的理论和调研、体会文章,进行交流研讨。[牵头单位:市委党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2、在《*日报*版》理论专版刊登各级党员干部的理论和调研、体会文章。[牵头单位:报社;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3、在*市党政信息网设置专栏,宣传“两年”暨“树创”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意见、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牵头单位:市“两年”办;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中心]

(五)文艺宣传

结合文艺下基层“百千万”活动(百场广场文艺演出、千场电影、万册图书),积极开展文艺宣传,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

1、创作编排文艺节目。根据“两年”暨“树创”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文艺创作班子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并组织文艺骨干深入农村、企业、社区演出。(责任单位:文体局)

2、制作幻灯片。结合“千场电影下基层”活动,制作通俗易懂的“两年”暨“树创”活动幻灯片在电影放映前播放。[牵头单位:市“两年”办;责任单位:文体局,各镇(街道)]

四、基本要求

(一)市“两年”暨“树创”活动办公室各组要精心收集、整理、保存信息资料,做好联络协调、对外信息等工作。

(二)市级新闻单位要按照要求,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各个阶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两年”暨“树创”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组织力量深入各行政村、社区、所属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题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两年”暨“树创”活动进一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