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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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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期间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国情、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强决心,这必将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缩小城乡差距、加快现代化进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市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党的*大以来,我市按照省、绍兴市的总体部署,制定和落实《*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通过工业化的积累、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和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建设成效明显;扶农氛围十分浓厚。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还不高;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收入增加还不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相对较差;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压力仍然较大等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解决好“三农”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抓手,既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发展的带动能力,又有效激发农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统筹兼顾、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20*年我市提出建设现代化新农村以来,大力实施了“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及宅基地整治、“乡村康庄工程”和“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开展高标准普九和教育现代化乡镇创建,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一批城乡统筹发展惠农工程,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渐向农村延伸,现代文明不断向农村辐射,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也积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宝贵经验。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全市上下必须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为指导,以“率先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商贸活市、生态靓市、合力建市”战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建设新社区、树立新风尚、构建新体制和拓展公共服务新职能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力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5、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科学性、长期性、系统性、创新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把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既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又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农民群众积极性的体制和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把握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的关系,按照统筹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搞好规划,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农民群众最迫切的难题,又要为现代化建设打下扎实基础;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我市农村地域多样性和发展差异性较大的实际,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必须坚持整体建设、协调推进,一手抓全面提升农村生产力和农民收入水平,一手抓新农民的培育、新风尚的营造和新体制的构建,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互动互促、协调推进的建设机制。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

6、主要目标。通过发展新产业、建设新社区、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构建新体制,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能致富农民和可持续发展的高效生态农业;把村庄建设成为让农民能享受现代文明生活的农村新社区;把农民培育成为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形成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根据上述总体要求,“*”期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是:

——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大力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增加值年均递增3%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占农产品比重90%以上,农民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以上。

——加快形成全面小康的农民生活新格局。到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年均增长6%以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98%以上,人民生活更加宽裕、更加殷实。

——加快形成整洁优美的农村面貌新格局。基本形成一个中心城区、四个中心镇、一般镇的三级城镇体系新格局,城镇化水平达到60%。到“*”期末,全市70%以上的村庄得到环境整治,其中30个中心村要努力打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健全、生活生产环境良好、能够辐射带动周围村庄的农村新社区。

——加快形成积极向上的现代文明新格局。高标准普及*年教育。基本消除文化设施空白点,70%以上镇乡文化活动中心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在行政村普遍拥有1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的基础上,70%以上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积极开展“浙江省东海明珠工程”和“绍兴市文化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农村社会新风尚,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以下。

——加快形成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巩固扩大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切实增强,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民主法治村基本达标率达到7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四、大力实施产业提升行动

7、提升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充分发挥工业化和城市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以民营经济和特色块状经济为支撑的区域经济,提高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加大民营经济向工业功能区块和中心镇集聚力度,推动农村产业集群化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行业骨干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集生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农村流通网,引导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

8、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继续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向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组织集中。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各项粮食生产补助政策,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和节工省本生产技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进一步搞活粮食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粮食物流业。

9、做特高效生态农业。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重点,建成一批区域化布局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我市富硒土壤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发富硒农产品,力争打响1—2只富硒农产品品牌。继续抓好海涂无公害出口蔬菜基地和城郊型蔬菜基地建设,稳步实施“北菜南移”工程。加快水产种苗工程建设,主攻南美白对虾、河蟹、青虾三大高档水产品。继续培育花木产业,发展大规格苗木、海涂盐碱地适宜树种,积极鼓励园林企业参与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逐步形成“农户+基地+工程”的发展模式。加大对*葡萄、二都杨梅、名优茶等传统优势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使之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著名品牌。引进发展畜禽加工企业,解决我市畜禽加工短腿问题。

10、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依托蔬菜、茶果、水产、畜禽、花卉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改投入,力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超5家。实施名牌战略,扩大现有梁湖年糕、章镇酱菜、崧厦霉千张等名特产品知名度。加大项目推介招商力度,吸引市内外工商资本投资嫁接农业龙头企业,鼓励现有出口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大力扶持企业外拓基地,力争每年外拓基地5万亩以上。改造提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1、做活休闲农庄经济。拓展农业经济发展的外延,发挥农林独特的山水景观、田园风光、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一批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示范点,建成各具特色的休闲农庄50家以上。

12、做优专业合作组织。鼓励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整合资源,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注重抓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运作机制,实行星级管理,大力扶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努力培育一批销售超千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3、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农技推广组织形式,稳定推广队伍,依托涉农高校及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行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等新的农业生产模式。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源头追溯、标准化技术推广及其信息制度。推进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工作。加快实施“农民信箱工程”,强化农业信息服务,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健全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搞好化肥、农药等主要农业物资的淡季储备。积极稳妥地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互保。

五、大力实施强村富民行动

14、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严格执行各类承包合同,足额收缴承包款;支持以公开招投标、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转让村级集体“四荒”地使用权获取收益;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旧村改造,对获得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经批准可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或通过市统一回购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要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依法参与城镇、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商贸业、生态旅游业及配套服务业,建设特色商品基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创办生态农业和旅游园区、股份合作制林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走开发增收路子。要通过招标、租赁等方式盘活集体闲置的厂房、仓库等存量资产,对因土地征用、小区开发等一次性转让而增加的集体货币资产,应在处理好集体积累与个人分配关系的基础上用于扩大再生产。积极推广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化改革经验,逐步形成资源性资产、实物性资产和货币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机制。

15、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企业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农民进行文化技能、实用技术、职业技术培训。培育一批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技术创新型、产业配套型、劳动密集型、节能环保型、用地集约型、投资强度型产业集群,扶持发展城区、中心镇第三产业,鼓励农村新社区、中心村、行政村建立“连锁便民超市”、“放心店”,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开展职业资格认定与升级,切实加强对农民就业转移的指导服务,支持农民通过土地入股等方式进入企业,提高农民的就业水平。

16、加快下山脱贫步伐。按照“搬得下、富得起”的要求,积极探索移民下山的途径,适时推进偏远山村、高山村、地质灾害地区困难群众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居。对农民放弃土地、山林承包权自行移民的,给予政策性补助,对下山移民小区建设各项规费给予减免。

17、加强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所得最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本市农民工异地流动后养老保险金转移的衔接方式。允许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按照规划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民工公寓”,鼓励城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投资兴建“民工公寓”,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加强对各类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引导、规范和管理,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

六、大力实施文明示范行动

1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等级公路路面改造、简易公路提升和农村联网公路建设等为重点,继续推进乡村康庄工程,提高通村公路等级率和硬化率。优化电网结构,重点推进220千伏虞中变、沥海变建设。继续实施环杭州湾堤岸的加固工程,曹娥江上游堤塘全面建成20年一遇。继续实施千库保安工程,保障水库运行安全。加强农田基本水利建设,综合治理小流域,进一步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第三水厂二期工程,提高城区、虞北和虞南部分地区的供水能力。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北部、中部、东部和西部乡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南部乡镇采取分散处理办法,到2010年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30万吨/日。加快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的光纤接入网覆盖率。

1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转产转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0%以上。加快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工程建设。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置换、配租等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鼓励慈善基金和福利彩票收入向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倾斜。

20、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的政策,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四项工程”和职业教育“六项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城市教师及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重视农村幼儿教育,加快中心村幼儿园建设。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的投入力度。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建设市、乡镇、村三级文化体育设施和活动场所。

2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传统美德和文明礼仪教育活动,普遍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农村特色文化的保护,广泛开展先进文化进村活动。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市”等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继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倡导生育文明。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进“绿色殡葬”工作。

七、大力实施村容整洁行动

22、完善市域村镇布局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产力、人口布局和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市区和中心镇为依托、中心村为节点的市域村镇布局建设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域村镇布局建设规划为基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农田保护、农村社区和城乡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布局,加快区域内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进程。按照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块集中、居住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兼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流转集中的要求,强化市区、中心镇、中心村对广大农村地区集聚和扩散效应。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改造“城中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建设中心村,提高农村建设集约化程度。推动城镇规划管理体系向农村延伸。

23、加快培育中心镇。加快形成以市区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市域城镇体系,做大做强有特色产业基础的区域块状经济,重点培育崧厦、小越、章镇、丰惠4个中心镇,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推进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户居住向中心镇集中,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在中心镇开展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为合作条件的城镇基础设施开发试点。鼓励中心镇建设“农民公寓”或廉租房,为高山、地质灾害地区农民跨区域转移创造条件。

24、加快建设中心村。按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培育30个中心村,坚持生产生活功能分区,不断完善农村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制订完善农村建房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标准图籍,强化对农居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监控。通过财政补助、土地资产抵押、部门企业与行政村结对支援、经营权使用权预出让等办法筹集资金,建设“村民议事、村务管理、党员教育、农民培训、文明传播、医疗卫生、矛盾调处、综合服务”等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25、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期间虞北、虞中的行政村要全面完成村庄整治任务,使全市的村容村貌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沼气应用,着力搞好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整乡成片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环境建设,加大村庄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房力度,重点搞好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四旁绿化、河道净化和住宅美化,普遍做到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系统。

26、着力建设绿色家园。按照建设生态市目标,虞南突出抓好落叶经济林覆绿工程和封山育林工作;虞北突出抓好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和精细化工园区隔离林带建设,启动海涂高标准基干林带建设工程;虞中突出抓好道路绿化、河道绿化等平原绿化。积极推进村庄绿化和生态镇、村及绿色家庭建设。继续落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成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系统建设。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重点加大林地林木、古树名木、水陆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在抓好乡镇森林消防队和护林管火队伍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森林灾害远程视频预警监控系统。

八、大力实施民主建设行动

27、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实施以“五个好”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农村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发现和培养具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双带型”党员。加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廉洁自律公约”制度,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28、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切实解决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有效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百村示范”创建活动,落实村务财务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村级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规范村级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为核心的监督机制,加强民主议事协商、村级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工作,总结推广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的典型,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9、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平安建设。完善治安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级综治、治保、调解等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农村警务、巡防和外来人员管理服务等职能。大力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日常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农村公共安全措施,着力消除安全防范盲点,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不断深化“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净化社会风气。

3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及配套改革。明确乡镇政府、事业站所职能定位,精简机构和人员,建设服务型和法制型政府,强化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坚持明确职责,分类处理,高度重视并化解乡村债务问题。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重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山地)承包权。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加快推进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使用权流转收益用于新农村建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建设用地复垦新增的耕地面积按规定核拨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金融、供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

九、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

31、加强领导。坚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的任务部署、力量组织、政策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承担起新农村建设的职责,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本职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2、增加投入。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和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力度,将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和“三个主要”要求,做到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使全市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幅度高于上年;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并逐渐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积极运用财政资金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鼓励社会各类组织、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

33、明确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动员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发动村民投工投劳投资参与新农村建设,并对工程建设进行民主决策和群众监督。

34、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每年选派一批工作责任心较强、素质比较高的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鼓励新录用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各级派出单位要把指导员派驻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联系点,加强指导和帮助。乡镇一级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指导。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切实承担起指导新农村建设的职责,认真做好方针政策宣传、规划建设指导、村情民意反馈、农村矛盾化解、民主制度监督等工作。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

35、加强考核和宣传。为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都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对新农村建设各方面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对在新农村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各级领导都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带头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讲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