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环保局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意见》(虞政发〔20*〕35号),为完成市*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今年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各削减3.6%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现就我市2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污染整治力度,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法监管,严控污染源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减排目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年比20*年下降3.6%,净削减42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0*年比20*年下降3.6%,净削减285吨。
(二)增量控制
1、COD增量控制
(1)全市非农人口20*年底比20*年底增长数控制在0.8万人以内,生活COD增量控制在263吨以内。
(2)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把项目落户、审批关,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力度,工业COD增量控制在1200吨以内。
2、耗煤量控制
(1)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年耗(燃)煤量控制在99.92万吨以下。(详见附件1)
(2)全市四家热电企业全年耗(燃)煤量控制在73.2万吨以下。(详见附件2)
(3)全市年耗煤量超过400吨的规模以上非电企业耗(燃)煤量控制在23.3万吨以下。(详见附件3)
三、减排项目计划
1、全市COD减量1900吨,具体项目详见附件4。
2、全市SO2减量2220吨,具体项目详见附件5。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减排考核。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和减排重点企业签订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将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把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为“一票否决”指标,列为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集体和主要领导个人参评年终市级各类先进的先决条件,列为企业和法人代表个人参评市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决条件,列为企业享受市级各类扶持、奖励政策的先决条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落实措施。
2、深化污染整治。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建立和落实杭州湾*工业园区环保长效管理机制,深化杭州湾*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开展道墟化工小区、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东关街道污染整治,重点整治化工、印染等工业污水排放量较大和热电、硫磺制酸等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杭州湾*工业园区内的印染企业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硫磺制酸企业建设尾气脱硫工程,并于今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严格执行虞政办发〔20*〕225号文件,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关停淘汰燃煤蒸汽小锅炉,控制燃煤增量,削减SO2排放量。
3、淘汰重污染产品。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道墟、曹娥等重点乡镇(街道)、“两区”制定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计划,分批分阶段对一些高污染、高风险、高能耗、低效益的项目实行强制淘汰,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产业档次。今年4月起淘汰、关停金冠、迪邦、长征等企业部分产品;今年6月前淘汰杭州湾*工业园区内新赛科药业、世展化学、捷虹颜料等8家企业15只重污染化工项目;淘汰、关停东关街道、道墟镇宏鑫染化、舜源化工等18家企业29只化工合成类项目;今年年底前关停、淘汰12家粘土砖瓦窑企业。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现工业经济增量,污染物排放减量。
4、严控进管水质、水量。按照虞政办发[20*]83号《纳管企业减排计划》和今年COD减排项目计划表中的水量规定,严格限定工业企业进管水量,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量。严格执行进管水质三级标准,从严查处偷排污水、水质超标、水量超量进管等违法排污行为,情节严重的进行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关闭污水进管阀门、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改善进管水质。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监督排污企业按许可总量、许可标准排污。
5、严控污染源头。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把项目落户、审批关,把区域排污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批技改或新建项目,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按规定比例削减。
6、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投运。实施生活污水截污工程,扩大生活污水截污范围,增加生活污水处理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城区和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崧厦镇、沥海镇、梁湖镇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提升泵站建设。今年7月1日起城区、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全部截污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驿亭镇、小越镇、谢塘镇、崧厦镇、沥海镇、梁湖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新增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生活污水每日2.0万吨,全年生活污水进管集中处理量每日平均达到4.0万吨。
7、实施奖惩政策。对完成污染整治和减排任务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耗(燃)煤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征收污染物减排补偿资金。
(1)对关停、淘汰重污染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减少COD排放量的减排企业,按市关停、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低效益”项目奖励政策实行财政奖励;
(2)企业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削减废水和COD排放量的,按虞政办发〔20*〕112号文件规定实行财政补助;
(3)对建设改造SO2治理工程和燃煤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工程措施减少SO2排放量的减排企业,按实际削减SO2排放量每吨0.1万元的标准实行财政奖励;
(4)对全年耗煤量超控制计划指标的企业,超控制指标的耗煤量按每吨15元的标准征收SO2减排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