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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治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发展,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增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纳入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今后一段时间理论学习的总体计划之中,要切实把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充分认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国有企业的落实。
(二)把加快构建惩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全局。要结合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联系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实施细则。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相适应,与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相一致。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有整体规划,又要有短期计划,要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战略决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继续坚持企业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合力。县国企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应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调研、协调和督促指导。要突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测评机制、保障机制等,确保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稳步推进。
二、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统领和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抓手。各级企业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以身作则,认真执行。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实效性作用,丰富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引导企业领导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政绩观、诚信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细则。通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廉洁承诺、述廉评廉、廉洁谈话、诫勉谈话等,保证教育的时效和制度的落实,使企业领导人员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二)各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
切实按照党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各个阶段要求的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配合督导组,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活动督促检查,针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并通过教育活动边学边查边改,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工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监督。要按照现有行业、隶属关系和党组织管理关系认真抓好今年国企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强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财权、物权和用人权改革,推进制定并健全完善企业改制、资本重组、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投资担保、营销采购、项目招标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和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加强企业职工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和落实厂务公开制度。今年,国有企业要通过“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载体,积极探索借鉴IS09001标准建立厂务公开质量体系有效途径,促进厂务公开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今年第三季度企业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有关业务工作的考核,有重点地对《实施纲要》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四)强化监督约束,加大有效防范腐败的力度。按照权力运作有序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权力运行程序,确定企业管理流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要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完善管理,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加强对国有资产和企业领导人员、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探索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当前要把规范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作为重点,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有效的程序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合力的作用。把企业内部审计、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内部监督与出资人、法律、行政、社会和新闻煤体等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有效监督机制。通过程序监控、过程监管、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约束保障和制衡防范力度。
(五)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效能监察工作。以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继续围绕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效能监察。
今年效能监察重点抓三个方面落实: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进程中开展效能监察,推进改制行为合法、操作程序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清产核资后续工作中开展效能监察,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分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和健全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在营销采购、工程项目和质量管理中开展效能监察,努力降本增效,实现效率、效益和质量的优化。要通过效能监察,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及时纠正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着重查办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侵害国家、出资人、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发生违纪行为的领导人员,要严肃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责任。在查办案件中,要注意相处与保护、惩治与防范相结合,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原则,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备案制度,重大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和慎重使用党内审查的措施。要继续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案件易发多发单位、岗位建章立制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加强预测预警,使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责任追究、健全制度等有机统一起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机制,提高用信访线索查处案件的能力。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企业层级管理权限,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提出落实党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明确责任主体。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加强教育导向制度约束、监督检查,不断促进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企业领导班子遵守党的纪律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创新监督体制机制制度,探索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
(三)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履行职责。全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努力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学、金融、管理等知识,举办或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办业务培训班,培养适应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要充分运作信息化管理的技术功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执纪,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