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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为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皖办发〔2009〕8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字〔2009〕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率先突破”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十有”标准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七新一好”,全力组织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力争2009年有1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9年4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9年10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2010年全市60%以上的村基本实现“十有”标准。二、组织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各区县、乡镇、示范村要迅速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督查工作;其他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2、组建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从市、区县、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村建设,驻村指导组为期3年。驻村指导组由组织部、农委进行一次短期培训后,3月下旬进驻示范村。3、建立新农村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县、乡镇要根据“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示范村的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各区县的实施方案于4月上旬报市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三、宣传发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通过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各地新闻单位、主流媒体要紧紧围绕“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民发动,大造声势,努力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社会氛围。1、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市“一报两台”要开辟专题专栏,深入宣传报道新农村建
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2、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动员大会。各乡镇要开好村民小组长以上的村两委班子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开好示范村村民代表动员大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3、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组织农业、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结合“三下乡”活动,采取文艺演出、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乡镇所在地及示范村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户外宣传牌;在村务公开宣传栏、科普橱窗等进行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区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统一编印简报,及时报道各地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各乡镇要确定1-2名专职宣传员,负责本乡镇的宣传报道工作。四、规划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要求,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听取基层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盘考虑农业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各区县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科学抓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1、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要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群众参与、科学编制、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徽派徽韵特色,以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现代文明为目标,统筹抓好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由区县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以乡镇为单位将所属村庄的规划向规划编制部门申请委托编制;市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村庄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并负责规划人员的系统培训;交通、水利、电力、通讯、邮政、广播、文化、民政、卫生、农业、供销等部门要结合示范村的实际,提出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意见,协助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须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并由区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牵头,组织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评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市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备案。2、新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要坚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综合实力为重点和切入点,围绕示范村的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确定1-2个主导发展产业,促进农业资源整合,提高主导产业效益,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区县农委牵头,组织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成立农业技术专家组,指导编
制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规划由各乡镇政府报区县新农村领导组核批后执行,并报市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备案。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其他村的规划编制(参照示范村组织编制)工作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五、工作重点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必须要结合实际,确定建设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搞好服务,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抓好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各地必须从本地资源情况出发,着力抓好农业产业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乡村旅游三项重点工作,千方百计实现农民增收的新突破。1、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产业化理念抓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围绕茶业、竹业、蚕桑业、果蔬业、药业和养殖业等六大主导产业,结合资源条件和市场要求,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要重点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推动主导产业上规模、上水平。要着力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本着自愿互利和“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农村能人和其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基地+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力争示范村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2、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围绕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提高,集中力量抓好农业适用技术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突出对新毕业的初、高中生以及未参加过培训的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占农业人口比重达40%以上。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培育造就新型农民,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发挥农村能人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更多的农民就地转移、就地就业创造条件,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广辟途径。3、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条件,加快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光观农业和森林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户、专业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来自旅游业的收入比重。(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村、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村内道路、村庄环境、家庭生
活、农田设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四化”。1、村内道路硬质化: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通行政村交通主干道硬质化,路宽不少于4.5米,村内路网及宅间道路硬化,配套建设路网排水系统;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并能正常使用。2、村庄环境绿色化:要加强村内主要道路、河道两边的植树绿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鼓励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广植竹木,注重村口、水口生态林和古树、名树的管护,提高绿化质量。3、家庭生活现代化:农户使用卫生安全的自来水;电视、电话终端由村统一安装到户;扎实推进“一池三改”沼气建设项目,提倡使用沼气等清洁化能源,有条件的家庭率先建无害化卫生厕所。4、农田设施建设标准化: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保护和加固村域内、生产区域内现有的河道、水库、沟渠等基础设施;以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对当家塘、水井、沟渠、蓄水池等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清理和整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推广设施农业,发展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三)抓好农村文明创建。1、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全面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和“三治”(治脏、治乱、治空)工作,切实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治脏:加大村内河道清障疏浚,对沟、渠、塘、库要综合整治,引导农民对房前屋后的沟渠清淤整修;示范村要建卫生公厕和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并配备专、兼职环卫保洁员,建立健全保洁制度。治乱:坚决治理道路乱堆乱放杂物,违章乱搭乱建,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房,未规划不批建”的原则;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倡导建设生态型、环保型、公益型公墓。治空:治理空壳村,建设村文化活动中心。以村委会为中心,集中建设规范的村务公开宣传栏1个,科普橱窗1个和相应休闲活动场所;村文化活动中心要配备党员干部学习室、图书阅览室,完善村文化广播室设施,并配备1名村文化干部具体负责。2、积极开展“三户一星”评选活动。在示范村全面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户”、“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创业之星”活动。每年评比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评优挂牌。同时,在全市100个示范村广泛开展“文明生态村”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树立一批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的农村创建品牌。(四)抓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各地要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