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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拱政办发﹝2008﹞120号文件的精神和市、区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大关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大关地区小餐饮、小食品店现状实际,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疏堵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严密组织,分步实施,分类整治,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加强管理,通过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治,全面改善和提升大关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以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创建一批亮照经营示范街(巷),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力争通过半年的专项整治,基本消除大关地区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小餐饮、小食品店,实现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达标、规范,取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保障。街道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明确1名副主任和1名社工具体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交流情况,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四、计划安排。积极会同区食安、工商、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调查摸底、完善名册(2009年4月10日前)
按照以块为主,属地包干的原则,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认真采集相关信息(有证照的要有复印件或数码电子档案),分类登记造册,同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服务上门、重点整治(2009年4月至5月)
1、主动对接区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再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工作。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并把有关小餐饮、小食品店经营规范以多种形式告知出租房房东、经营业主和广大市民,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
2、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辖区证照齐全的小餐饮、小食品店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帮助业主整改提升,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2009年4月底前)。
3、对证照不齐的企业或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要督促其立即停业并迅速整改;对明显不具备经营条件且不可能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经营户,敦促其调整业态或停止营业。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拒不执行执法部门要求的,予以坚决查处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坚持打击,绝不姑息(2009年5月底前)。
4、各社区在整治期间,对所属区域内的沿街店面营业房,要定期与房东联系沟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不间断地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发现有开办小餐饮等苗头的业主要及时查询,确定是的,要立即劝其停止装修,改变经营业态。同时立即上报街道经济科,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劝导和执法,直至停止。
(三)巩固提高、完善监管(2009年6-9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落实长效监管措施。根据大关街道小餐饮、小食品店分布格局和业态现状,结合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提升档次、规范管理、落实长效”的要求,着力打造八丈井东路、德苑路、德胜路等一批小餐饮、小食品规范经营示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