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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总)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我街实际,现就做好2008年度“双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纯洁队伍为目标,大力弘扬正气,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为实施“打造杭州商贸走廊,建设浙江市场名街”战略,建设“三个上塘”,实现上塘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双评”工作总的要求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以《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员的八项义务为依据,联系党支部工作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评议。
党支部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评议:(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抓党建情况;(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3)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扬党内民主的情况;(4)党支部班子成员团结协调、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的情况;(5)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情况;(6)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党员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评议:(1)政治意识强不强,是否带头执行党工委、办事处和基层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和决定,积极投身我街的改革发展事业;(2)学习意识强不强,是否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和会议等活动;(3)责任意识强不强,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4)服务意识强不强,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党性意识强不强,是否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以及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6)自律意识强不强,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评议工作要体现从严治党的方针,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经济合作社要着力解决党组织生活不正常以及少数党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社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社区要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确定评议重点,切实解决一些严重影响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企业要围绕党建工作“四个有”的目标,着重解决少数企业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高、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制度不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以及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街道机关要结合“争创满意科室”活动,着重解决少数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作风中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提高“双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双评”工作落到实处。
三、评议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双评”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以党委、党(总)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要相对集中,2009年2月底前结束。整个“双评”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各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要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双评”工作实施意见,确定评议的重点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准备好各种评议所需的学习资料和材料。
(二)学习教育阶段。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在此基础上进行思想发动,使广大党员明确“双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以及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自查评议阶段。
1、对照自查。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要按照各自评议的主要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会议,听取支部和党员自查总结汇报,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测评。要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样表附后)。
党支部评议分为三类,即一类支部、二类支部、三类支部;党员评议分为三个等次,即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党员,党支部应逐一对照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如符合其中一条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四)表彰与处置阶段。
1、本次“双评”工作共评出党员积极分子41名,街道党工委将适时予以表彰。
2、对评出的三类支部要采取积极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置。(1)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党内除名;(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3)应劝退、除名或按自行脱党处理的党员,原则上要从严处理。如本人确已认识错误并有改正的决心和行动、恳切要求留在党内接受组织考验的,经党委审批,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给予限期改正处置,期限为一年;(4)预备党员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5)各种违纪党员,严格按党纪有关规定处理。
3、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必须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对受处置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形成材料,内容主要应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2)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处理意见;(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议、核实的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5)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处置决定。
(五)总结整改阶段。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总结“双评”工作情况,提出新年度的“双争”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三类支部和限期改正的党员要宣读整改意见,接受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力争通过整改,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
四、加强对“双评”工作的领导
(一)精心组织。各党委、党(总)支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双评”工作的领导,把“双评”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有效措施,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调查摸底,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把关。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党章》的规定,注意把握政策,严格遵守程序,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搞迁就照顾,反对好人主义。对上年“双评”中评为三类支部,今年仍定为三类支部的,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及时调整班子;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可给予除名。
(三)加强指导。各党委、党(总)支部要加大对“双评”工作的指导力度。对问题较多、力量薄弱的基层党支部,应抽调工作骨干帮助指导工作,以保证“双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双评”工作总结、“双评”情况统计表、三类支部、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及有关材料于2009年2月底前报街道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