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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社区专职者考核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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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社区专职者考核评议意见

社区、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大会的精神,科学评价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表现,规范管理,调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杭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杭社建[20*]3号文件精神,对20*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评议的基本原则

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全面科学、注重实绩;奖惩挂钩、激励为主;自查自评与群众考核、组织考察相结合;个人考核与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评议的组织领导

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街道成立尤永忠为主任、黄雯琦为副主任,方蓉、朱志强、陈雄、沈金良、黄琰、徐岚、吴依群参加的考评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一)德: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决议,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等情况。

(二)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协调管理、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

(三)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侧重从出勤和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考核。

(四)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五)廉:主要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考核评议的方式和标准

考核评议的方式为考察和测评。考察以谈话为主,由考评委员会派专人与各社区专职社工及党员和群众代表谈话,了解情况。测评以书面表达为主。测评的标准以被考评者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被评议对象掌握在20%以内,四个社区书记、主任评一名,其他社区工作者,和睦社区二名,化纤社区、华丰社区、李家桥社区各一名。

(一)优秀: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突出,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熟悉业务,服务热情,团结勤奋,开拓创新,绩效突出;反映好、威望高、号召力强,居民群众普遍拥护。

(二)合格: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较好,遵纪守法,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熟悉业务,服务热情,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居民群众基本认可。

(三)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不高,居民群众评价一般。

(四)不合格: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差或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遵章办事,违法违纪,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居民群众普遍评价差。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和年度考核评议,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不按照正常途径反映、拖延执行或不执行的,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或侵占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财产的;

(三)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四)因责任差错或工作失误给社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因本人直接责任造成社区公共财务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

(六)经考评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六、奖惩办法:

(一)对在年终个人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且被评为优秀的,奖励500元,考评分在90分以上,且被评定称职的,奖励3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个人考核名次和工作考核名次均排在末位且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社区工作者,现职务为正职的降为副职,现职务为副职的降为专职社工,现为一般专职社工的降一级工资,轮换岗位。连续两年个人考核名次和工作考核名次排在末位且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社区工作者,实行末位淘汰。

(三)评定为不合格的专职社工,降一级工资并扣除当年度50%的年终奖金,连续二年评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被一票否决的社区,社区主要领导及责任人扣除当年度20%的奖金,其余专职社工的奖金整体下降10%。

七、测评的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被评议人提供个人年度总结;

(二)召开由街道代表、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参加的评议会议,被评议人进行述职(参加社区书记、主任考核的成员由街道代表17人、社区党员代表10人、居民代表10人、全体社区工作者及本人组成。其余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街道代表4人、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党员代表10人、居民代表10人、全体社区工作者及本人组成。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由街道随机抽取。)述职完毕进行测评,由各类代表对每位被评议人进行评定。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主持。

(三)社区主要领导对被评议人签署评语意见。

(四)考评委员会在听取个人述职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社区主要领导意见和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级。优秀、不合格等级由考评委员会参考测评得分集体决定。

(五)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评议人。考核结果须在居务公开栏予以告示,同时报街道和区组织、民政部门备案。

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晋升工资的依据。

(六)时间安排:十二月中旬召开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社区书记、主任会议,安排考评工作,十二月下旬依次对和睦、华丰、化纤、李家桥社区实施考核。

八、被考评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向考评委员会申请复核,考评委员会复核后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

九、街道将在十二月组织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社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确定各社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社区,结果与奖惩挂钩。各科室在对各社区工作的检查中,对社区所获得的区级单项先进,每项加0.5分,区级综合先进,每项加1分;获得的市级单项先进,每项加1分,市级综合先进,每项加2分;获得的省级单项先进,每项加2分,省级综合先进,每项加4分;获得国家级先进的社区,社区主要领导及责任人,每人奖励5000元,其余每人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