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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便民行政服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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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便民行政服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便民行政服务工作,推进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新机制,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就深化便民行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深入推进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制,建立行政服务工作新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推进作风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消除腐败滋生土壤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便民行政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自觉性。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制涉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是一项牵涉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专职办公,负责全县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制的指导、协调、组织、监管和考核工作。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强领导力量,强化组织保证,为推进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人、财、物保障。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为乡镇政府派出机构,乡镇长兼任中心主任,一名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另选配一至两名乡镇干部为中心管理人员。各级、各单位要精心谋划,全力组织,强力推进,严格验收,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服务机构,完善受理规程

㈠健全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机构。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以现有的县、乡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为基础,向村级组织和各单位延伸,设立便民行政服务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办理)机构设置的要求:

1、县行政服务中心在现有管理机构和办事大厅的基础上,增设咨询受理部,配备4名受理员,定期接受乡镇中心转办件,或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转交县中心办理部或未驻中心的县直部门办理室办理,并接受回复。办理部由13个驻中心窗口单位组成,承办中心咨询受理部转办的受理件或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办理。未驻县中心的县直部门,设办理室,明确A、B岗,承办县中心咨询受理部的转办件,并回复。

2、乡镇在现有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和办事大厅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机构、人员整合,设立咨询受理部和办理部,咨询受理部配备4名受理员。定期接受村级受理室转办件,或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能在乡镇办理的,转交乡镇中心办理部或未驻乡镇中心的乡镇直部门办理室办理,不能在乡镇办理的,代转县中心办理,并接受回复;办理部由进驻乡镇中心窗口单位组成,职能与县中心办理部相同;未驻乡镇中心的乡镇直部门,设办理室,职能与县直部门办理室相同。张桥、炉桥、池河、藕塘、吴圩、永康等6个镇,进驻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理窗口的有财政、民政、计生、卫生、劳动保障、农机、建设等7个单位,国土、规划、公安、工商、林业等5个派出单位在原办公场所设立办理室。桑涧、范岗等15个乡镇进驻乡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理窗口的有财政、民政、计生、卫生、劳动保障等5个单位,国土、规划、公安等3个派出单位在原办公场所设立办理室。定城镇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咨询受理部,选调专人办公,负责本镇23个村(居)委会便民行政服务受理室的业务接收、转办、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3、村(居)委会设立便民行政服务受理室,村(居)委会干部兼任受理员,采取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值班方式,受理群众申办事项,定期向乡镇中心报送受理件,接收办结件。

要加强对各级受理(办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做好村级受理员和部门办理员的培训,使他们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熟练掌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明白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电脑知识和办事能力,真正建立一支勤政、廉政、高效的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工作队伍。

㈡规范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程序。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的基本操作程序主要由受理、转办、承办和回复四个环节组成。申请人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可以任意选择村级、乡镇、县任何一级申请受理;三级受理机构只受理,不办理;县、乡镇两级中心办理部既承办中心咨询受理部转办件,也可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办结后回复;县、乡镇两级办理室只承办本级中心咨询受理部的转办件,办结后回复咨询受理部,不得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件。总体要求是按受理流程图和工作周历进行。

㈢完善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项目。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规范、高效为标准,以便民、利民为目的,积极梳理本部门本单位的便民行政服务项目。对能在县内权限办理的项目,列为全程受理项目,不需要申请人到场即可办结的,为代办类;需要申请人亲自到场或办理员现场勘察的,为直办类;对不能在县内办理的,列为咨询服务项目。对项目的筛选,要本着最大化的原则,最大可能进入受理范围。在项目的办理程序上,本着精简化的原则,努力减少环节、简便程序。在项目的办理时限上,本着最少化的原则,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深入宣传发动,建立长效机制

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制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机制,群众和社会的参与度、认知度高低,直接决定着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要通过多种方法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广电局、报社、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文艺节目、咨询电话、专题片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各村级组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大众媒体作用,印制《便民行政服务指南》、宣传画、《致全县群众的一封信》,散发到广大群众手里。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干群充分认识深化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工作制的重要意义,充分了解办理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内容,使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工作家喻户晓、成人皆知。

㈠落实各项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开展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制工作作为考核乡镇、县直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县便民行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办理事项,实行纸质和网上双重全程监控,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适时通报。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对各单位便民行政服务全程受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在岗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等进行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评选评优、单位效能建设、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建设、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五是建立投诉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失职、态度恶劣、违反规定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