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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发展信用社稽核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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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发展信用社稽核监督意见

各市州办事处:

按照省联社对各市州办事处职能调整的要求,为使调整后的稽核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有效防控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健康、安全、快速发展,现拟提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研究和探索稽核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各市州办事处职能的调整,工作重心的转移,是继续深化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加强内部管理、防控经营风险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全省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保证。为此,各市州办事处要站在讲政治、谋发展的高度正确对待职能调整,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潜心管理防风险,要将思想统一到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大局上来,统一到转换经营机制、打造核心竞争力上来,统一到防控风险、消除案件隐患上来。要对如何履行和落实好稽核监督职能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认真研究怎样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怎样保证稽核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怎样充分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在办事处现有的人员配备,科室设置,辖内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现状等基础上,要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稽核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可以制定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实施,逐步兑现;要有效提升高管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水平,规范经营管理行为,防止案件事故发生。

二、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保证稽核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各市州办事处职能转变后,在调整布局本办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和发挥县级联社稽核力量的作用。重点从县级联社稽核队伍建设、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评比等方面着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硬、能力强、纪律严的稽核“铁军”队伍,切实保障办事处有效履行稽核监督职能。一是加强县级联社稽核队伍建设,指导各县级联社组建好稽核大队,人员配备必须到位,办公设施必须保证。二是严格挑选配备稽核大队人员,对不能胜任稽核工作的、有违规问题记录史的、思想政治不过硬的、不敢逗硬的、怕得罪人的,甚至人格品行差的等要坚决调整,予以换岗。三是保证稽核队伍人员的稳定,对稽核人员岗位调整要严格按省联社规定执行,不能随意调整稽核人员岗位,不能随意安排稽核人员干本职工作外的事,要专注于稽核工作。四是加强稽核人员的教育培训,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稽核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及稽核技能水平,既要理论水平高,又要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五是加强稽核人员考核评比。办事处在县级联社开展的稽核人员工作考核评比的基础上,要进行再检查、再评比,以促进稽核人员更加尽职履责、工作更加认真负责,稽核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三、认真开展稽核项目检查,充分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社快速健康发展由于办事处是省联社派出机构,既不是风险责任主体,又没有财务压力,最容易产生工作缺乏压力与动力。同时由于职能的转变,很容易产生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充分履行其稽核监督职能,各市州办事处要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序时稽核工作检查。县级联社稽核监督是防控信用社经营风险的第一道稽核监督防线,而防线中最关键工作又是序时稽核。各市州办事处要加大对县级联社序时稽核工作开展执行情况检查,看是否做到“时间不间断、业务全覆盖”,看是否有专职序时稽核员经常深入包片网点开展工作,看是否对序时稽核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问责处理和整改纠正。要督促县级联社切实抓好抓实序时稽核工作,决不能走过场、搞蜻蜓点水。只要我们第一道稽核监督防线做好了、做扎实了、做到位了,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和案件隐患就能及时发现和控制。

(二)积极开展重点稽核项目检查。各市州办事处要对辖内所有机构和所有业务风险状况进行摸排,对风险底数要弄清楚,准确掌握。在摸排的基础上,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稽核监督查防工作措施或方案,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评价。稽核检查中要特别对近年发生案件事故和内部检查暴露问题较多、案件风险隐患较大的联社和基层机构,及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业务领域(诸如:小额信贷业务、抵债资产业务、应收应付款业务、存款业务、票据业务、银行卡业务、金库尾箱、重空凭证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案件风险隐患能得到及时消除。

(三)加强制度执行力检查。纵观所发案件及违规违制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不执行制度,或执行制度差。各市州办事处要加强对县级联社及基层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内部规章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要从加大制度执行力上着力,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或明知违反制度规定仍执意违规的,要坚决纠正、果断处理,切实维护制度规章的严肃性。要教育员工树立制度意识、法规意识,要熟悉制度、掌握制度、践行制度,增强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加强案件防控工作检查。银监会对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三年要求,2009年的重心就是“规范”。各市州办事处要紧紧围绕银监部门、省联社对案件防控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稽核监督检查,检查县级联社和基层农村信用社是否对案件防控做出安排部署和规划,措施办法是否可行有效,是否认真落实省联社提出的“八个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彻底,防控责任是否落实到岗、到人、到社,IT信息科技防范能力是否提高,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等。通过稽核监督,促进辖内县级联社案件防控工作更加扎实开展,内部管理更加精细,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案件风险隐患得到消除。

(五)加强县级联社稽核工作检查。近年,县级联社稽核工作普遍得到加强,但为了更有效发挥基层稽核作用,各市州办事处要加强对县级联社稽核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首先,要检查联社领导班子是否高度重视基层稽核工作,是否按省联社要求进行运作,是否建立稽核激励机制,是否真正解决稽核人员的后顾之忧。其次,要检查稽核部门是否按《**省联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履行职能,工作是否认真开展,稽核职能作用是否真正发挥,稽核的权威性是否树立、独立性是否享有、有效性是否增强。第三,要检查稽核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是否积极探索和创新稽核手段和稽核技术,对稽核工作中的好的做法是否及时总结提炼,以确保稽核工作不断发展、不断创新。

(六)加强县级联社班子成员履职检查。全省只有少数地方对县级联社班子成员履职开展过专项检查,这项工作存在空档,亟待加强。各市州办事处在作好县级联社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考核考评的同时,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其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作为年度考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参考依据。通过履职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正确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更加尽职履责,更加忠诚信合事业,更加规范个人行为和信用社经营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