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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党员社区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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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展党员社区发展意见

为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经县委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党员,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县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

(一)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教育党员在社区中要同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严格管理。建立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详细记录党员在社区活动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先进、提拔晋级时,要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要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时表彰、宣传;对不参加社区活动和在社区中反映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

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报到接洽工作。要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

2、履行监督职能。要把监督在职党员进社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对在职党员的协助管理和监督职能。

3、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设立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公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并根据党员申报岗位情况搞好编组,引导党员认岗履责。同时,还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为民服务日等主题活动,服务社区居民。

4、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

5、选树先进典型。要积极选树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在职党员的主要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应结合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主动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具体要做到“六个带头”、“六个一”:

“六个带头”:

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

“六个一”:

1、当好一名信息员。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做好一个表率。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3、认领一个公益岗位。在职党员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到社区党组织认领一个无偿的公益性岗位,并按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岗。

4、帮好一家困难户。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根据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分组成立帮扶小组,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5、提出一条好建议。在职党员应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加快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力争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向社区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6、办好一件实事。在职党员要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方面,为本社区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区公益活动、一次社区文化活动、一次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和一次社区社会治安活动。

三、工作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20日—9月3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介绍好各社区党组织的分布和设置情况,要求每位在职党员了解掌握报到的方式方法,明确职责任务。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掌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集中报到阶段(10月8日—10月2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好《在职党员报到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作好表率。各社区党组织要安排好工作人员,接待好前来报到的在职党员,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表》,并将《报到回执》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由在职党员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

(三)检查汇总阶段(10月21—10月31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向上级党(工)委上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和《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县直各党(工)委于10月31日前,将《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和《在职党员未到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对个别党员未报到的,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迅速报到。

(四)日常管理阶段(11月1日以后):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需要设立公益岗位,明确职责,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并将认领同一岗位的在职党员编为一组,任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各社区党组织要与各组负责人商定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形成工作计划。各组负责人根据社区活动计划,定期联络、组织成员开展活动。在职党员每半年分别向社区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上报一份参加社区活动总结。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如实填写一次《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的表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党委负责具体实施,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党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下功夫抓好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要注意培养典型,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水平。

县委组织部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末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评选党内先进时,将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对不支持、不配合社区工作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始终关注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要经常听取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情况反馈,并把反馈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定格、预备党员转正、评比表彰的必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