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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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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15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队伍(以下简称综管员)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是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区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迅速转型,外来务工人员数量迅猛增加,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内容不断增加,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队伍人员庞大、职责单一、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迫切需要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综合性专业化队伍。因此,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迫切要求,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客观需要,对于深化“平安江东”和法治江东建设,加快打造“三大中心”,促进和谐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打造“三大中心”、促进和谐发展,以健全组织为核心,以整合职能为重点,以完善机制为根本,以提高素质为关键,全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切实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好、工作效率高的综合性专业化队伍,不断提升全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队伍、提高效率。加强力量整合、资源整合和管理整合,健全组织网络,强化工作职责,精简人员队伍,真正改变现有队伍分散的局面,提高服务管理效率。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移工作重心,实行街道属地管理,强化职能部门业务指导检查,促进条块有机结合、融合互动。

——坚持统筹兼顾、分工负责。从单一管理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综管员既统筹兼顾治安、劳动、计生等协管职责,又根据实际需要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一人多用、一专多能。

——坚持促进融合、共建和谐。切实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区、企业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各自优势,充分激发外来务工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新老市民互动融合,在共建共享中不断增加和谐因素。

(三)工作目标

——工作队伍进一步整合。整合现有治安、计生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协管员和劳动监察协管员三支队伍,组建一支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使资源得以整合、任务得以拓展、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管理主体进一步明确。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统筹的管理体制,切实强化对综管员队伍的领导,形成区里领导、街道管理、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投入保障进一步到位。健全综管员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人、财、物的足额投入,提高综管员工作积极性,促进综管员队伍可持续发展。

——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做证率达到90%,人户一致率达到70%、出租房屋备案率达到95%,居住三个月以上外来务工人员违法生育控制在2‰以内,网格内用人单位数、职工人数、合同签订、参保缴费及工资薪金支付等情况达到“五清”,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居民和上级主管部门“三满意”。

三、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完善网络。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和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机构建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专职担任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外来务工办)主任,区综治办、江东公安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各街道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综治、社会事务的副主任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本街道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全面工作,负责本街道综管员队伍的招聘、管理和考评。领导小组在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外来务工办),分管综治工作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社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登记站,设在社区综治警务室内,社区居委会主任任站长,社区综治、民警、计生干部为副站长,其中社区综治干部为专职副站长,负责综管员的日常管理。服务登记站按比例配置综管员。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配备专(兼)职综管员,负责与所在街道、社区的工作联系,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工作例会。

(二)组建队伍,明确职责。组建区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实行信息统一采录,台帐分类建档,资料共同享用。按照500:1的比例配置,全区综管员定员为200人,各街道、社区综管员按规定比例配置。对少于500人的社区,配备1名综管员,原则以女性为主。区外来务工办会同公安、劳动、计生部门制定招聘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原从事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的专管员可优先录用。具体招聘及后续管理由街道负责。综管员队伍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编制外用工与街道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综管员负责采集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信息,包括治安、婚育、劳动、出租房屋、人员基本情况,填写和输入信息资料;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计生、就业,医疗、消防安全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将外来务工人员求助、动态等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为外来务工人员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和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工作;参与并支持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共建促进会各项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查询身份证件,做(发)暂住证,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上门查验有关计生证件,落实计生服务管理各项措施,配合开展日常工作;按照劳动部门的要求做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等专业工作,建立专业工作档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专业工作由相关部门制订具体专项工作职责。

(三)完善机制,提升服务。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例会,由区外来务工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进行分析评估,研究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各街道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分析评估综管员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健全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综管员具体职责任务在上述职责范围内进行统筹,根据属地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具体人员分工及配比由区里统筹制订细则,经街道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侧重于计生、劳动监察协管的综管员可适当减少其他任务。实行工作承包制度,根据属地区域实际情况,按照网格分片、工作分块等方式建立责任包干制度,并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多劳多得,提高综管员工作积极性。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新聘人员由区外来务工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建立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街道会同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班,增强综管员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四)加强考核,强化保障。实行绩效考评,坚持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建立定期评估考核机制,具体考评细则由区外来务工办组织牵头,会同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共同制定。由街道负责组织对综管员进行每月一次的工作绩效评估,主要评估考核综管员综合服务管理情况和其他专项工作情况,并提出考评意见。区外来务工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街道考评情况每季检查一次,并通报检查情况。强化经费保障,对综管员实行最低社会基本工资保障和工作绩效计酬制度,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甬东编〔20*〕21号),现阶段综管员每年人均经费为2.2万元,由区财政、街道各按50%分担,街道分担的经费按综管员计划数由区财政通过体制结算上解,后再与区经费一起划拨到街道帐户,今后调整额度与时间由区人事、财政部门根据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宁波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幅度,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东郊、福明街道由护村队员担任的综管员人头经费由所在街道负责,区财政原定补贴经费保持不变,街道应落实相应配套经费。

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个街道先行开展为期二个月的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举措,全面推进综管员队伍建设。区外来务工办要加强协调,统筹谋划,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检查,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周密部署。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强化协作,齐心协力推动我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