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建设局建设工程质监安全管理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单位、区质监站、区建管处(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全面总结分析2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年*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年度目标
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有效监管体系,改进和加强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水平。工程质量稳中有升,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成效,群众投诉明显减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伤亡人数控制在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考核指标内;创出一批省、市、区优质工程和文明标化工地。
二、施工质量重点工作
(一)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为重点,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制定《*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评价体系,全面实施住宅质量一户一验制度,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保障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我局制定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继续开展房屋建筑的开裂、渗漏、几何尺寸不规范等的通病治理,重点督促企业改进施工工艺、规范施工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质量通病。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及施工影响周边房屋质量的投诉处理机制,强化预防措施、规范处理程序,发挥各部门的管理联动作用,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件投诉。
(二)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工作的监管。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主体落实建筑节能工作的责任,完善行业监管手段和措施,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二是要广泛开展对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从业人员的节能专业技术培训,强化节能意识,提高从业人员掌握和应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应知、应会能力,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筑节能材料监管和节能专项验收内容的具体监管措施,并在节能材料检测和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工作有所突破,确保建筑节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得到落实。
(三)加强检测机构和检测质量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我区检测机构管理和检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开展检测机构及检测质量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检测的日常监管,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四)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监管,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推广使用的力度。二是依法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的质量专项整治,实施对生产企业及其试验室资质的动态考核,根据生产规模,重点对其人员、设备、场地等配置情况及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等方面的检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质量。三是制定合同备案、监督检查及违规惩处等内容的监管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监管。
(五)突出监管重点,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巡查、稽查和抽样检测制度。一是继续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巡查、稽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巡查、稽查工作,定期对在建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完善差别化监管机制,重点对业绩不好、信誉差、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不强的企业及列为重点监管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检查,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对涉及主体结构质量的钢材、水泥、砂等主要材料质量的现场抽样检测,进一步规范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建材,假试件、假见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
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一)注重实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甬建质发[20*]37号)的要求,继续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制定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加强对企业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检查,并与市场清出、招投标挂钩。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预警制度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加大巡查稽查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分析评价和差别化监管机制,重点加大对人员不到位、隐患严重、安全管理差及列为重点监管的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动态管理。一是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全面实施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评制度,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承接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降低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已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建议上级部门作出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二是以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管理,各职能部门要重点在招投标、安监登记、施工许可证发放、日常监督检查等环节严格把关,杜绝无证企业和无证人员承接项目,确保企业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履职。
(三)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是要根据《*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仑建[20*]77号)目标和要求,对照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检查标准,广泛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企业和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要以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为契机,树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样板企业和样板工地,以点带面,促进全区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研究制定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具体操作办法,对全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定期予以公布,考核评价与企业资质、优胜企业评定、安全标化工地、优质工程评选及市场准入挂钩。
(四)突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在巩固前几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重点开展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大型起重机械(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活动。二是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起重机械队伍管理、方案编审管理、检测、进场验收管理、登记备案、使用维修管理等环节的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开展演练活动,增强应对和防御能力。
(五)强化监理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一是督促监理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依托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规定》,严格监理项目登记时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人员数量配备的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支持其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三是依据安全监理在不同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明确监理企业安全责任,督促做好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以及督促施工企业安全自查、整改复查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作用。
(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督促建筑业企业和项目部按规定建立健全民工学校,并按照《*区建筑行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仑建[20*]71号),抓好企业“三类人员”、监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对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转岗及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进一步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加大了对重大事故责任人员的刑事处罚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三类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以及安全监督人员对《刑法修正案(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有关安全生产条款和立法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三是组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总局令第11号),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制,规范监督行为,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区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