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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改进教师职业道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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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改进教师职业道德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办让北仑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教师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主要实施者,是北仑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行素质教育的具体承担者,是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关键力量。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成效和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和城市的发展。我们要从确保党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为城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长期以来,我区广大教师自觉树立“爱与责任”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严谨治学、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自觉践行“八荣八耻”,以良好的人格魅力和品质风范,感召、影响学生成长、成才;以良好的道德风范、无私奉献的精神、渊博的知识和高超的技能赢得广大学生的爱戴和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新时期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我区师德建设工作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的制度、措施亟待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标准,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一支师德高尚、师能过硬、学科齐全、结构合理、适度超前,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且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任务

1.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广大教师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坚持终身学习和教育教学创新。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4.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商品、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教师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的作业有布置无批改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反对在网上乱发帖子,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5.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局机关各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教育局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区师德建设工作。各校也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

明确师德教育的学习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师德教育要重点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以及各种相关的专题教育。

1.强化师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一是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组织的各种干部、教师培训中,都要有师德教育内容,并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干部培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二是每年暑期由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师德培训;三是定期举行师德经验交流会和专场报告会。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弘扬师德专场报告会。各学校要善于挖掘和发现教师先进事例,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区教育局每年将定期举行全区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优秀教师表彰会”或“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和推广师德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教书育人的舆论氛围。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热爱教育事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创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

2.在教育信息网上开设师德论坛专栏。师德建设的主体是教师,为使全体教师广泛参与师德建设工作,使广大教师对师德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和见解,区教育局和学校将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网的独特优势,在区《教科网》、《工会网》和《校园网》上开设师德论坛专栏,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3.定期举行“爱与责任”优秀师德论文评选活动。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本人的工作实际和工作体会,每人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师德论文,在层层评选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定期举行优秀师德论文评选,以促进师德建设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优化师德建设。深入推进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建设。要广泛开展“三育人”、“三满意”、“八荣八耻”和“群体师德创优”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特别要充分发挥劳模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楷模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严格考核管理,构建师德建设的奖惩机制

1.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中都要体现育人的要求,制订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操作性强、科学的学校德育评估体系和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通过听课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和社会反映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情况,尤其要注重学生对教师的评议。

要进一步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要定期评选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先进支教教师等,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2.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五禁”(即: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严禁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物;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或商品;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对有关教师要及时劝诫、警示和给予处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终止聘任。对师德建设不力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相关责任。

(1)在职教师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或为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省特级教师、市、区名师和学科区骨干教师、党员及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起好带头表率作用。

(2)对从事有偿家教、师德表现不佳的在职教师,经查实,予以批评教育,在教师职务评聘晋升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3)对违反“五禁”、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一定影响的在职教师(一般指有偿家教6名以下学生及违反“五禁”),一经查实,学年度考核最高等级为基本合格,扣发年终奖金,2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较重的(一般指有偿家教6名以上的学生及严重违反“五禁”),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各类奖金,属于区以上学科骨干的,按一定程序由命名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5年内不得申报区级以上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不得参评各类先进,不得承担区级以上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及各类评委工作,教师职称实行“高职低聘”2年;连续两年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学校新一轮聘用中,学校与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中须写明:教师承诺不参加有偿家教,遵守“五禁”,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3.建立有效的师德监督机制。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学校达标升级、示范性学校验收评估、评优评先等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或建立其他举报或反馈渠道,支持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加大社会对教师师德建设的监督力度,形成教育行政、学校领导齐抓共管与社会舆论监督配套的工作格局,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的发生。

各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相关细则,有关要求列入教师年度考核项目中,并提交校教代会通过。区教育局将把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管理与学校、校长的考核评比挂钩。区教育局设立师德建设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86781910。

4.建立健全师德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明确师德建设工作职责。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将师德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目标考核之中,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齐抓共管,促进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各学校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工作,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按本《意见》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在本《意见》下发之前出现的有偿家教、违反“五禁”问题,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对反映较大的要进行告诫谈话。自《意见》下发起,各校要按《意见》认真贯彻执行。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区教育局予以督办并通报批评。凡群众举报,学校须及时进行核实查处。对有偿家教和“五禁”问题管理不力的学校,当年不得申报各类先进。各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开展群众性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

二是多渠道筹措师德建设经费。区教育局建立师德建设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提倡和鼓励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师德先进教师奖励基金;促成有关教师奖励基金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此项工作经费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