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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幼儿园)正级领导干部学年度考核工作,加大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与使用、激励与约束,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学校领导干部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高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参照甬教组〔20*〕124号《关于做好20*学年度直属学校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范围: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的正级领导(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校长)。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发扬民主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3.分类考核原则(分幼儿园、中小学、成人学校)。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校(园)长、书记年度考核共分三个板块。一是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包括教职工对校长、园长、书记工作考核),二是局机关各科室对学校(园)正级领导的考核,三是教育局党委对学校(园)正级领导的考核。三板块比分依次为6:2:2。
1.校(园)长、书记学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各校(园)由工会组织牵头在六月底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校(园)长、书记根据学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向大会做工作述职,客观、实事求是地报告本学年度各项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本学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学年度工作书面总结材料,然后由全体与会同志进行民主评议及测评,测评成绩实行等第制。统计测评等第时,与会测评人数在10人以内的不去掉最高最低等第,11-25人的各去掉最高最低等第1个,26-50人的各去掉2个,51-100人的各去掉3个,101-150人的各去掉4个,超过150人的各去掉5个。等第折算成分值的范围如下:优秀为90分,合格为85分,基本合格为75分,不合格以60分计算。
2.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对校(园)正级领导工作的考核。各校根据局各科室提出的量化指标(具体见附件)首先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自评表请于7月4日前交局人事科汇总,然后由各科室进行评分确定。
3.教育局党委根据学校教职工对校(园)正级领导的民主评议、各科室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及平时所掌握的情况,对各校(园)正级领导的工作进行考核量化,综合评定校(园)长、书记的考核等第。
四、考核等第及结果使用:考核先采用等第制,然后按等第分值转换成分数,最后由局党委根据考核办法确定等第。优秀比例根据区人事部门规定确定。考核结果计入校(园)长年度考核档案,并作为校(园)长评定各级各类先进的依据。
学校领导干部任职的考核工作是推进学校管理、提高干部管理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希望各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做细做实,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征求师生、相关街道(乡镇)领导和服务区域的群众意见,既要充分肯定成绩,积极鼓励,又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同时,也希望广大干部正确对待考核结果,正视不足,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为办好每一所学校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