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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区教师培训中心:
为确保我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把校园网站建设成广大师生充分使用的学习平台、资源平台、信息平台和办公平台,形成“网络通道-应用平台-信息化队伍-资源建设”协调发展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新格局。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有关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安部门关于加强互联网络管理的若干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加强我区教育网站建设与教育网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网站建设与网络管理的重要意义
1.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建好学校的网络系统和网站。建设好教育网,办好教育教学网站,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为教师、学生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是现代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2.实现教育现代化必须依赖于教育信息化这一制高点。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已成为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开展网络教研也将成为信息时代教育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熟识网上办公更成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管理的必要支撑。
3.办好教育网站有利于促进依法执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自身建设和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科研水平,推进学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投入,促进网络和网站建设
1.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各校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学校的网络工程。对学校网络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对损坏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并及时更新老旧网络设备。局教仪站要统筹规划建设学校教育网络,加强与电信运营商协调合作,积极为薄弱学校提供必要的网络存储空间。
2.加强网络管理员队伍建设。各校在选聘网管员时要严格把关,选择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高、责任感强的教师担任,还未落实网管员的学校必须积极主动选聘,同时要根据网管员的实际情况考虑其工作量或给予适当的津贴。局教仪站要做好各校网管员的登记注册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技术和网络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网络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信息宣传员是网站运行的灵魂。各校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覆盖面广、思想理论水平过硬、政治责任感强的学校网络宣传员队伍。要充分发挥好网络宣传员队伍的作用,切实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内容,及时掌握宣传动态,重视交互性较强栏目的正面引导。同时,要进一步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对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重要工作、活动以及重要文件政策、制度、措施的公开宣传报道,特别是社会和教师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公开工作动态和办事程序,使广大教师和家长及时了解信息,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局办公室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宣传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制定《网络信息宣传员考核评估办法》。
4.加强网络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并严格实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是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各校必须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内容应包括:(1)学校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条例;(2)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3)网络案件和事故上报制度;(4)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5)信息审核登记制度等。同时,各校要认真督促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解决本校校园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5.加强网站的开发应用建设。网站建设是网络应用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各校要切实加强本校的教育网站建设与管理,配置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与维护,积极开发网站应用的新模式、新板块,为社会、学校、教师、学生提供更加丰富有效的服务。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要带头建设好自己的网页,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共同把*教科网建成师生喜爱、社会欢迎的网站,在省、市、区考核评估中继续保持前列的位置。
三、重视网络安全,加强网络与网站管理
1.学校网络必须统一接入区教科网。为维护教育网络的整体性,保证教育政令畅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通过区教育城域网中心统一接入互联网。任何学校不得另设光纤直接接入互联网,不得安装无线网络,更不得接入其他网络,如确有必要,须经局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此外,学校的网络设备及节点不允许提供给非教育教学部门使用。对现阶段所有可以直接上网的学校计算机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否则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
2.构建网络安全系统。各校应增强对做好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加强对教师网络管理和信息安全的教育,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明确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规范自身上网行为,开展文明健康上网;其次,要加强对网络管理员和网络信息宣传员的严格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岗位考核,认真检查督促;再次,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使用互联网的教育引导,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定期开展学生“绿色上网”活动,提高学生识别有害信息的能力,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上网、健康上网;最后,要坚持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入侵检测、网络隔离、信息加密、访问控制等必要的技术措施,加强校园网各个环节特别是互联网接入的安全性,将攻击和入侵造成的威胁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特别要有效预防和减少计算机犯罪、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对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一律不得接入校园网和教育网。要切实加强对有害信息、有害电子邮件、有害短消息等危害信息的过滤与封堵,警惕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数据的非法篡改,一旦发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与外部网络的连接,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予以删除,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建立完备的网络监管记录。网络的监管事关网络的安全,也是应对网络故障、排除网络安全隐患及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教育局网络管理中心(教仪站)要在2009年前建立起全区教育网的监控、日志及备案系统,各校也要逐步建立起对应的网络安全记录系统。
4.加强校园网的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网站备案手续,各校校园网作为区教育城域网的子网,应完成互联网备案手续;要严格划分内网、外网的不同职能,做到内外有别;要加强对校园网服务器的安全防范,各校服务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按规范安装后不得无故更改内部配置信息,对服务器损坏造成信息记录丢失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局网管中心(教仪站)并说明理由;要加强对各类上网帐号(如ftp、办公平台等)的管理,各校经校园网上网的教师和学生,必须设立相对固定的专用上网帐号,严禁反复更改,提倡教师或学生以实名制注册帐号,各类帐号由学校网管员统一登记保管并报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备查。为节约教育经费,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教育局网管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网络资源(电影网、游戏网、部分论坛等)的访问进行限制,各校应结合学校实际进行适当的屏蔽。
5.完善对学校网站信息内容的监管。各校要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不允许对涉密文件及相关内容在网上直接转载,对真实性不能确定的内容不作转载,对拟在教科网、校园网上的敏感内容,必须经局或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转载内容应注明出处和作者,严禁各校设立没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的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要主动关注本地有影响网站的教育栏目和教育论坛等,对不负责任、不符事实、混淆视听及造谣中伤、恶意诽谤等影响我区教育及学校形象等言论,要及时交涉纠偏。对相关网站不负责任、放任自流及学校交涉无果等,各校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局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局网管中心(教仪站)将对相关网站及时屏蔽或限制访问,并向区公安局网监大队报告。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行为,各校应及时运用法律和科技手段调查追究,坚决打击,直至移交司法处理。
6.创设文明健康上网的良好氛围。各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开展校园“红色”或“绿色”网站建设,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有专人管理的情况下,应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严禁将学校内部的网络和终端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和管理。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网络责任感、道德感教育,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抵制消极、丑恶、反动信息的传播,开辟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阵地。
四、加强领导,强化教育网络管理与网站建设工作责任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管理,科学规划区域教育网络及信息化发展,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区教育局成立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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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相应处室负责人和网管员为组员的校园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校园网和信息安全的管理。
2.严格考核激励机制。区教育局将学校网络建设和网站管理列入对学校及校长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将网络安全列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对因领导不重视、机构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相应的网络安全责任事故或影响我区教育形象的,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每年一次对我区学校网站进行A、B、C、D等级评估,每二年组织区优秀校园网站的评比,并给予适当奖励。
3.落实责任追究。对校园网因领导不力而发生责任事故,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善,监控处置不及时,造成校园网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如未完整记录上网日志、查看被屏蔽的反动色情等网站、学校内部病毒泛滥、工作时间利用教育网资源玩网络游戏、用BT等工具大量下载电影、在教科网或校园网内出现反动、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等,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网络管理员的责任;对因病毒等原因而影响到整个教育网运行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该校网络进行暂时断网,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对教师通过教育网在其他网站或论坛上不负责任、无中生有、混淆是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等言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网站内容陈旧,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网站,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责成相关学校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