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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委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1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委〔20*〕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科学发展观,这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两创”总战略,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去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首次超过10000美元,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城市10强,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科学发展观在*的实践,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越来越得到全市人民和党员干部的衷心拥护。
当前,我市正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新阶段,又面临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经济外向度高、制造业比重大、临港大工业密集,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更直接、更明显。同时,我市一些地方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社会建设与管理相对滞后,推动科学发展的合力不够强,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理解不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高,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这种形势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各方面问题,对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保增促调”的方针政策,推进市委“抓内需、促增长,抓调整、促转型,抓民生、促和谐”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心,加快我市科学发展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紧迫性和自觉性,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以“落实保增促调举措,争创科学发展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实践载体为总抓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中作出示范,为实施“两创”战略,推进“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全面提升我市科学发展的水平。
学习实践活动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县(市)区还要注重抓好科(局)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具体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共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认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落实“保增促调”、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认清*发展的优势、差距和潜力,提高率先发展的责任意识、逆势上扬的机遇意识、奋发进取的创新意识。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解决突出问题,清除发展障碍。深入推进“创新服务”、“会战攻坚”两大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紧迫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和资源环境性矛盾。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创新发展理念,提高发展能力。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拓宽发展视野,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克难攻坚、构建和谐的能力;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思考、创新服务、执行落实的能力,为全面实施“两创”战略,推动“六大联动”、“六大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力量。
(四)健全体制机制,再创发展优势。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创业创新、产业优化、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民生保障、文明和谐促进、党建和考核评价等机制,进一步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提高城市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和城市整体品位。领导机关着重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基层单位着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创造科学发展良好环境。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努力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以思想大解放和观念大转变推进经济社会大发展,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党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立说立行、知行合一,以“落实保增促调举措,争创科学发展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创新服务”、“会战攻坚”两大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各项民生改善工程,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把学习与运用、认识与实践统一起来,不搞空对空的说教,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问计于民,取信于民,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注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自觉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剖析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同时要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学习实践活动分3批进行,我市参加第二批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每批时间半年左右。
第二批: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完成。包括市、县(市)区两级党政、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县(市)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市、县(市)区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新社会组织;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组织关系在我市且没有参加所在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
第三批: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10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第二批活动开展时,各县(市)区分别选择1个乡镇(街道)进行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试点,市里将从中选择3个乡镇(街道)作为市级试点单位。
市以下垂直管理的单位,原则上按照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等,可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的要求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协助。要保证学习实践活动覆盖到所有的基层党组织,确保每个党员干部都参加。对那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步骤
要把“创新服务”、“会战攻坚”两大专项行动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并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扎实搞好前期调研,摸清对象底数,梳理主要问题;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活动载体;及时动员部署,深入思想发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后,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等工作。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学习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领导干部要精读重点篇目,带头作一次学习报告。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调研,各级领导班子要结合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机制体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每个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案例分析,梳理主要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开展以转变观念、转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以思想解放引领观念转变,以思想解放推进实践创新。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这一阶段要统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等工作。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在此基础上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实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进一步集思广益、修改完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撰写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这一阶段统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对征求意见、专题调研、民主评议、分析检查中反映和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项目和目标,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对整改方案的意见建议。要把整改落实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集中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好几件群众普遍期待、迫切需要的实事好事;把整改落实与健全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基层党组织要完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第二批活动开展后,参加第三批活动的单位要着手开展准备工作。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要坚持边学边改,让人民群众从一开始就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和领导干部展现的新形象,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不能深入了解群众愿望、顺应群众要求,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等问题。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片面发展、只顾眼前发展等问题,尤其要解决单纯追求速度,不重视调整经济结构,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节能减排,甚至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不重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等问题。
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上级和下级、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通问题,尤其要解决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不能正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等问题。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的问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作风漂浮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
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哪些问题已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哪些问题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七、切实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成为让党员满意、让群众满意的“双满意工程”。
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指导检查。市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向各地各单位派出指导检查组。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各级组织、宣传部门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
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探索创新。既严格落实规定的方法步骤,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批次、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又紧密结合当前本地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活动,注重分类指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要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全面充分及时地报道和反映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