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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2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镇区委〔20*〕2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新格局,外来育龄妇女服务管理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五免费一救助”政策,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深入推行外来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外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率、信息平台交换反馈率达100%。加大外来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外来育龄妇女违法生育率控制在1‰以下。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生育的良好氛围
1.积极推行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一册一卡”制度。及时将计划生育宣传册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卡送到每个外来务工人员手中,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公开计划生育办事、办证和技术服务程序。
2.深入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把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训纳入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舆论媒体宣传、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化“知情联谊”、“双百佳”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生育行为。
3.全面畅通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渠道。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具体要求,镇(街道)要借助村(社区)、企业服务平台,设立避孕药具、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构建计生政策咨询、生殖健康答疑、婚育指导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协作共享,有效促进属地化管理
1.完善管理体制,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逐步形成管理联动、服务联同、维权联合、整治联手、信息联享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局面。
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强化综合服务管理。明确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做到信息采集、证件查验、数据应用、行政执法、督促考核“五统一”;实现综合决策部署、综合执法检查、综合宣传培训、综合数据信息、综合考核奖惩;推行办理暂住证、查验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检查的“一条龙”服务。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把计划生育纳入各镇(街道)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之中;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生殖保健知识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殖健康需求;公安部门要把计划生育有关职责纳入出租房屋管理之中,把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婚育证明查验与暂住证办理有效结合起来,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实现外来务工人员信息资源共享;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管理,督促各医疗单位落实育龄妇女凭证孕检、凭证分娩制度和无证孕检、无证生育通报制度。综治、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工商、城管、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把外来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平安镇海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全面的服务与管理。
2.加强社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依托村(社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强化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组织,探索实践农村社区化管理计生职能延伸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落实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和核对制度,及时掌握出租房屋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积极探索“以房管人”长效机制。以出租屋、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和封闭住宅区管理为重点,有效落实房屋出租户、物业公司督促交验婚育证明并向计生部门提供信息和协助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责任。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与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义务履行情况挂钩的奖惩机制。依法查处在房屋出租过程中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加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法规宣传、优质服务、协会组织“三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落实凭证用工、督促补证、孕环情检查并向计生部门提供信息和协助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责任。对配合有力,成绩显著的,及时进行表彰,对拒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发生违法生育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村(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和谐共建理事会”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的群众团体组织,为拓宽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渠道、全面参与社会管理搭建平台,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促进外来务工人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建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共享制度。相关部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交通营运等手续时,将有关计划生育内容核查记载完整,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采集、部门共享、专业补充、双向互通的模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交换平台建设,做到及时采集、适时变动、异地查询、交换共享、动态分析、分级监控,为各项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4.建立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的协作机制。现居住地要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按照“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要求,落实“五同、五联、五免费”制度。通过与外来务工人员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地区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让户籍地派人常驻或定期随访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努力遏制违法生育现象。
5.加强生育、节育全过程管理。要把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生育、节育管理纳入基层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及时做好生育、节育等环节的随访,千方百计掌握计划生育情况。落实外来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孕环情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过交换平台告知户籍地政府。现居住地发现无证怀孕、违法生育的,要在督促当事人补办户籍地有关证明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通过交换平台、电话告知户籍地,并协同做好怀孕补救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建立健全医院无证孕检、分娩通报、接收、核查、反馈制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市民化服务水平
1.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五免费”服务。要畅通发放渠道,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免费领取避孕药具。采取凭卡就医、凭卡结算的方法,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放环、人流、引产、结扎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免费提供一年两次孕环情检测服务,出具孕环检情况报告单。对符合规定条件未领证人员,帮助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及时办理婚育(生育)证件。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2.积极创建外来育龄妇女服务之家。通过开设生育文化宣传咨询吧、避孕药具免费领取角等服务项目,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的宣传需求服务。
3.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外来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性妊娠。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后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给予政策鼓励。
4.完善外来孕产妇分娩救助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让更多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常住人口孕产妇知情获益,提高外来务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外来务工孕产妇、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生育五关怀”之中,切实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源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中的计划生育家庭,在落户、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先进评比、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通过保护性和激励性兼备的社会机制,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在先进评比、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源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财政预算、督查考核之中。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服务管理经费落实。加大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把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将外来务工人员数计入人均事业经费计算的基数,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投入列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党政线责任考核。
(三)完善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提高服务管理能力。要加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力量,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强化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继续充实镇(街道)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职干部,镇(街道)流管办要配有2名以上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村(社区)按照外来育龄妇女500:1比例配足配强村(社区)专(兼)职协管员,为方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性村(社区)专职协管员。要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能力。
(四)完善评估制度,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为确保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每年组织二次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日常工作范围,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协管员的计划生育考核工作,把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协管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健全考核评估制度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