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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业企业分离服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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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业企业分离服务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为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75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拓市场、保增长”的工作要求,现对推进我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积极推进我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切实改变工业企业“大而全、小而全”格局,在做大做强工业的同时,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重提高第三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着力优化我区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地方可用财力持续增长。

二、实施对象

(一)整合现有运输资源,发展物流企业。对现有大中型企业中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与主业未分离的,进行相对分离,设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成为独立核算的受控法人企业;对现有大中型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由社会闲散车辆或外地车辆承担的,由龙头企业设立规模物流公司,承接本地工商企业运输业务,统一管理运输车辆,实行集中配送,集中结算。随着温州火车站的落址开工,我区今后将成为浙南闽北的交通枢纽中心。规模物流企业的培育,有利于改变我区目前小、散、乱的运输市场状况,体现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大物流”建设的战略目标。

(二)工商企业将生产(销售)主营业务从与上游的研发分离,成立服务企业。这些企业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大量的研发需求,成立以研发设计为服务内容、以业内OEM厂商为服务对象的独立生产性服务企业。

(三)工商企业分离出技术咨询、安装维护、售后服务等服务企业。对于企业内部存在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场地使用等业务,通过单独剥离出来成立相应的独立公司。而且这些企业在为主营产品做配套服务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形成了完备先进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实现分离后还可为业内其他企业服务。

(四)针对混合销售行为的业务剥离。视具体情况是否选择混合销售:当主营收入为销售收入时,采用分开经营方式,将可计征营业税的业务独立出来,缴纳营业税;当主营收入为营业税劳务收入时可采用混合销售,一并缴纳营业税。比如一些汽车4S店,可以将售后服务从主业中分离出来,作为主辅分离试点。

(五)建筑、房地产企业分离出设计、工程监理、物业服务等服务企业。这类企业如区内一些房开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

(六)将集团公司中具有投融资业务的部门进行剥离,成立专门的投资担保公司或财务公司。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创新的原则。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无论是辅业从主业中分离的过程,还是辅业分离后的发展,都不能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寻找有效的分离模式。

(二)重点选择的原则。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不搞“一刀切”,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实际,认真选择好行业和企业对象,重点抓住物流、营销、安装、研发、后勤服务等我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重点环节,着重从“产业链”、“附加值”、“规模化”上下功夫。

(三)政府引导的原则。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要在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企业是分离工作的主体;政府要明确自身职责定位,重点做好引导和辅导工作,激发企业对分离工作的积极性,触发企业分离的意愿。

(四)政企双赢的原则。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必须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双赢”,要按照“在存量中求增量、在发展中求增量”的要求,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双赢”。一方面,要让企业在分离过程中得到实惠,减轻负担,实现企业更好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实施分离工作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情况进行认真测算,确保有利于增长地方财力。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分离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将建立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或例会制度等形式,定期通报情况、交流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深入调研,积极试点。各有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企业开展专题工作调研,摸清有意向且符合分离条件的企业数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产值规模、发展趋势、分离重点等实情,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工作主动权,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落实政策,强化激励。按照“边试点、边探索、边研究”的原则,针对试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特别是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有关扶持政策及措施,并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激发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完善区政府对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对分离工作任务完成好、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实现我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地方财力可持续增长意义重大。省十二届四中全会提出经济转型升级,全省发展服务业大会也提出转型升级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重点,而发展服务业是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我们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

(二)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任务重、牵涉面广、时间跨度长,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合力营造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环境。各部门要做好涉税政策的制订、宣传、辅导和服务工作,共同研究问题,确保目标一致。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向企业广泛宣传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及相关扶持政策,及时总结经验;要发挥舆论优势,加强对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宣传,及时报道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区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通过加大对全区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使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职责

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要求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实现良性互动,合力推进工作进度。区经贸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牵头协调;区发改部门要将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重点内容加强指导;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区地税部门要发挥税收职能,做好分离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实施工作;区国税部门要密切配合,互动协作,依法推进分离发展工作。

七、加强考核

要把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考核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年底有重点地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职责范围内工作绩效,并纳入相关部门、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