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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教学〔200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陈建淼任组长,王学朝、朱学林、朱爱莲、周小珍、柯晓平任副组长,黄紫微、王绍岳、陈良、王敏、林国标、邵震环、娄小龙、李春莲、黄崇光、邵洪新、曾荣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体育中考工作。
二、考试对象与项目
报考各类高一级学校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09年中考体育考试。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三项:一是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二是选考项目:在篮球、掷实心球和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和仰卧起坐(女)五个项目中,由考生选考两项。
三、考试时间与计分
我区体育考试时间定为5月11日至15日,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每个体育考试项目最高分为10分,3项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项目按照《体育考试评分表》(附件1)和《体育各项目考试成绩评定细则》(附件2)执行,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三项体育考试。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申请缓考。
四、免考与缓考规定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20*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4月30日前向区教育局学生科申请免考体育。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2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应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一般不予录取。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型和X型腿等);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2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如要求参加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平时不能参加体育课的残疾考生,可凭残疾证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27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三)对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及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在考前报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缓考手续后,经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另定)。
五、考务工作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属省级考试,考评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和调配。考评人员名单考前必须保密。考评人员应与考生无直接教学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
2、评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增加记分透明度,本区继续实行现场记分、当场亮分的办法。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必须当场向所在学校报告,并向考务组提出查分要求。
3、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各考点要切实加强考点管理,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今年体育中考将继续进行“最佳考点”和“最差考点”的评选,由体育中考领导小组、督察组和考评人员担任评委。若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考点”的学校,则取消该考点的施考资格。
5、考生体育卡片照片必须加盖区招生办准考证专用章。
六、考场要求
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环境,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校在考前要积极准备好场地,篮球场地、跑道要符合标准。个别学校确无法准备标准考场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区教育局就近统一安排考点。
七、安全工作
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体育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各考点要在考前做好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的安全检查。
各校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特别要重视对考生健康状况的督查,严禁有心肺等疾病医嘱要求避免剧烈运动的学生参加考试,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以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安全和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