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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意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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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意见区

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区委《温州市*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计划》工作要求,我局负责三大重点领域的牵头建设工作。为了从源头预防,强化单位权力运行内部制约和监督,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工作理念,通过梳理权力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压缩权力空间、推进技术反腐等,不断加大内控力度,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有效执行力,更好地促进全局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的全面优化,为完善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1、以适度赋权为前提,实行分权制约,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2、以规范权力为主线,实行流程制约,解决权力行使随意性过大的问题。

3、以突出防范为重点,实行风险制约,解决关键部门、岗位和环节监督难的问题。

4、以权责一致为核心,实行问责制约,解决权力行使与相应承担责任不对称的问题。

三、具体步骤

我局“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区财政局“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意见。

2、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召开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局“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工作。通过层层动员,人人参与,统一全局思想,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活动目的、意义,提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的过程,是对权力制约的过程,同时也是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过程。

1、排查岗位风险。个人对照每人目前的岗位职责,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工作实际,分析并查找出存在或潜在的各类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统一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

2、排查科室风险。科室根据岗位设置、职务安排、职能定位、权力权限等情况,严格查找管理及相关制度执行中的不足和漏洞,着重围绕“财权、人权、物权”等关键环节,分别查找出本科室值得注意的廉政风险点,细化和分析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统一填写《科室廉政风险排查表》。

3、排查单位风险。要突出重点,围绕“财权、人权、物权”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从环境风险、体制交替风险、权力风险、管理风险、人员素质风险的6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查找出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分析研究其内容和表现形式。

(三)防控廉政风险阶段(6月初-7月底)

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流程,通过排查风险,建立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堵塞漏洞,保护财政干部职工。

1、制定个人自控措施。根据自我排查、相互排查情况,个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整改措施,经分管领导确认后,统一填写《个人廉政风险自我防范承诺表》并进行公示。查找和防范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年终个人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畴。

2、建立具体防范制度。科室根据岗位设置、职务安排、职能定位、权力权限的排查情况,制定出本科室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制度,经广泛征询意见后,并由局党组进行确认,统一填写《科室廉政风险自我防范承诺表》并进行公示。查找和防范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先进科室的年终考评。

3、健全组织防范机制。单位根据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排查情况,制定出单位防范控制廉政风险的制度和机制,经公开征询意见后,由局党组确认,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表》,并进行公示。

(四)整改提高,建章立制阶段(7月初-8月底)

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环节的整改,抓紧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防腐保廉的自觉性。重点抓好制度建设:

1、建立办事公开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网站、公开栏等途径,将每个工作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廉政告知制度。在承办有关工作事项时,由承办工作的党员干部向每位服务对象发出廉政告知书,作出廉政承诺,恳请协廉助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同时,廉政告知书要醒目地摆放在每位办公人员的工作场所。

3、建立廉政提醒制度。在工作人员承担重要工作任务、发生个人重大事项、出现群众信访反映和被发现苗头不廉行为等情况时,主要领导或直接领导要适时对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促使其保持清醒头脑,遵章守纪办事,筑牢拒腐防线。

4、建立廉政调查反馈问责制度。由单位纪检组采取民主测评、座谈、抽样调查、电话随访等形式,不定期的向服务对象了解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或个人进行反馈问责。廉政调查反馈问责每年不少于两次。

四、工作要求

1、深化学习教育。要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控制机制的目的、内容和意义,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警钟常鸣,自律自重,及早发现和防控各类风险,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抗风险能力。

2、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人人积极参与,领导干部主动带头,紧紧扣住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和重要环节,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肃性和针对性,达到预防和控制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不犯廉政党纪问题,真正使预防和监督制度成为我局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法宝”。

3、规范建章立制。廉政风险必须通过完善的制度,强化程序和监控,加以防范和解决。要定期查找和分析个人和各科室在行使职能和权力时可能会出现的廉政风险事项,从而及时控制预防各类风险,做到“违纪问题不在我身上发生,廉政问题不在我科室发生,案件隐患不在我单位发生”。

4、务求工作实效。各科室(中心)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通过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程,持之以恒地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坚持制度落实、强化监督的原则,坚持立足本职、着眼防范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教育自勉的原则,坚持自己反省、有错必改的原则,保证我局“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