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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校企合作教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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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加强校企合作教学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校企合作是建立职业教育创新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创新、产品质量和市场开拓需要职业教育为其提供高素质的人才保障,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和就业导向需要企业为其提供宽广的实践场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教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具有北仑特色的职业教育,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人才需求,促进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现就“十一五”期间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

(一)在职业学校、企业内重点建设区级职教专业实习基地各10个和市级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1个,创建市级职教现代化专业5个、省级职教示范专业3个,各街道、乡镇的农村成人学校都达到省级以上的办学水平。

(二)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或从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都应当承担与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任务。提倡“职教专业与企业产业沟通,职校教学与企业生产结合”的校企合作模式,职业学校所设专业都必须与相应的企业建立契约式合作,以后新设置专业都必须为企业对口培养人才。

(三)规模以上企业主动引进职教资源培训企业员工,对员工的学历进修、技术合作、产学协作和科技进步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与实践,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每年培训职工比例不少于总职工人数的40%。

(四)在校内培养200名左右“双师型”专业教师,在企业聘请100名左右的“技师型”兼职教师。职校毕业生“双证书”率在95%以上,中级工在65%以上,就业率在98%以上,为北仑区域各企业培养10000名左右的产业工人。

(五)沟通职业学校、社区(村)和企业的多方合作渠道,全区8所农村成校都能与企业、社区(村)建立合作,按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全面普及农村职业教育,全区年培训人数在6000人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3年以上。

二、校企合作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均可成为集团的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在集团章程的指导下,通过协作、参股、转让、托管、租赁、捐赠等多种方式,发挥理事单位各自优势,走出一条多方参与、专业引领、资源共享和低投入高产出的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子。

2、校企联合共建专业实习基地。一是企业给职业学校以仪器、设备和技术的支持,建立“教学型”校内操作基地。二是根据企业生产和学校教学的实际,在企业车间设立“产教型”校外实习基地。校内操作基地以职教教学大纲为主体,注重学以致用,专业技能操作课占总课时的45%以上;校外实习基地主要接纳职校学生的实习,也可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集教学、培训、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职教资源于一体。

3、校企联合培养“双师型”专业教师和“技师型”兼职教师。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有1个月时间到企业实践,合作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要尽力为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职业学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也可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校企联合培训企业员工。职业学校要努力帮助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派遣教师授课,并提供教学场所。在企业中建立工学结合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晋级,加快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

5、促进校企多元合作。不断推进办学机制创新,积极吸纳境内外企业资本、资金和设备,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以校内外实训基地为平台的校企办学机制。支持企业在整合企业资源或盘活职教资源的基础上,兴办或合办职业学校与职业培训机构。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6、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企业和农林、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力量,对农民普遍开展适合当地生产需要的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技能的提高。利用各成校和农村中小学资源,结合课堂教学、企业参与、远程教学等形式,扩大培训规模,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培训一批农村干部、树立一批农民致富典型。

7、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职业学校(成校)与企业、企业与社区(村)、社区(村)与职业学校(成校)相互之间通过签订契约,以确保各方合作目标稳定、内容确定、权益共享、成效显著。有关部门要通过成立职教集团或校企合作联席会议等办法,督查学校、企业、社区(村)按契约规定进行合作。

三、积极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措施

8、成立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安排下,召集区有关职能部门,健全落实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对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根据职能分工,共同解决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使我区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工作不断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9、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职教经费在教育投入中的比例,20*年起区财政安排200万元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后每年增加100万元,主要用于校内操作场地、市级示范基地等建设,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的30%作为职教经费,主要用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捐设备,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0、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晋级”的规定,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的人员。

11、依据“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国发〔20*〕35号)的规定,足额提取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企业也可委托职业学校,将提留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企业员工的培训和实习基地建设。对未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的企业,将在区政府的政策扶持经费中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专门用于职业教育。

12、与职业学校合作的企业要接受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职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并安排高水平的技师和工程师进行“传、帮、带”,由此造成的消耗性支出从本企业所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经认真核算,税务部门应给予相应税收优惠。为支持合作企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展,开展区级基地评比,并实施动态管理考核,对培训实绩突出的基地,区财政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左右的奖励,其中10%奖励给企业经营者。

13、改革教学方法,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企业员工和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要组织实施职业分类,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

14、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专兼职教师的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校企合作、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为给职业学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场所和操作材料,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学校逐步实施按教育成本收费。同时,除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外,职业学校要从非税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

15、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组织和指导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与职工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校企合作办学规划;参与制订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资质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标准;参与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企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质量,为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