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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年基层司法行政与法律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于后: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县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围绕县委、县政府“开放立县、工业强县、产业富县”发展战略和“发展工业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三台”三大重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为主线,立足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重点;以加强队伍素负培训、技能练兵、转变作风为保障;以党群满意为工作标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富裕、和谐新三台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品行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队伍,构建一整套体系健会、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基层工作体制,使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各项职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工作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热情服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认真的抓好司法所建设。
抓住机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创造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如期完成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所人员编制和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问题,理顺管理体制,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化司法所工作职能,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司法所维护农村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绵委办发〔20*〕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子。
2、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完善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全县在今年基本实现乡(镇)、村、(居)都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社(组)有调解员,乡(镇)、村、(居)推广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推行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3、大力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主动承担起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司法调解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壮态,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稳定”这个第一责任服好务,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4、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广泛深入的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专项治理、联防联调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特别要加强春耕大忙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化解各种复杂、疑难民间纠纷,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更好的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5、抓好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要积极推进行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制度、优化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立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机制,县对镇乡培训年内少于两次,镇乡对村居培训年内不少于四次,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6、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要特别做好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这是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重要一环,调解每一件案件应具有以下十一种规范文书材料:(1)卷宗(封面);(2)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3)申请书;(4)当事人身份证明;(5)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6)调解通知书;(7)当事人须知;(8)调解笔录;(9)调解协议书;(10)回访记录;(11)调解案件认定表。
7、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司法所要每月定期向司法局基层股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和情况报告。
8、按照县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个案补贴的审查把关工作,确保“纠纷发生有人调解,调解人员劳有所获”,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中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推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台阶。
(三)认真履行法制宣传职能,切实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第三年,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地的“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坚持不懈地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要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理经验,把依法治理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要认真落实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责任田,使其回乡后有条件自食其力;对丧失劳力,符合特困户、“五保户”或其他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有关社会救助措施;对贫困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要做好帮扶工作,使其尽早脱贫致富;要加大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帮助掌握勤劳致富技能;要大力发展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志愿者协会,使其为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共同创建法治、安定、文明、和谐社区。
(五)进一步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贪困群众合法权益。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站要按县局的要求,及时受理辖区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按规定程序及时报批,按法律服务操作规程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六)进一步完善“148”专线的联动机制,提高反应速度和办事效率。
各司法所要努力做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难援”,及时办理局“148”指挥中心交办的工作,及时向县局反馈涉及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的动能。
(七)围绕且全县工作大局,切实抓好基层法律服务
1、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与人员核准的行政程序,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执业纪律意识、诚信服务意识,确保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2、坚持“三个面向”,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为基层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
3、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便民利民优势,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4、要坚持正确的办所方向,实行制度管所,制度管人,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发扬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奋发有为、诚信务实的精神,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双盈;
5、精心打造基层法律服务品牌,全力为城乡群众和弱势群众竭诚服务,为三台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服务;
6、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理念教育、廉政建设教育、执业纪律教育,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和机构的惩戒力度,广泛开展“素质大提高、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的三大活动,提升基层地律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
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跟形势,善于用创新的精神研究问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困难,求真务实,不断探索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基本规律和有效途径。要主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坚定抓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推动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争创全市一流工作业绩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