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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质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2012年实施细则》和《*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要点》,现结合我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就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深刻理解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造“和谐质监”,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立足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任务的落实;坚持以发展与改革的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识和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木情况和规律,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具有*质监特色,更加富有实际成效;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围绕执法稽查、行政许可、检验检测、评审推荐、基建(物品)采购、财务收费、干部人事等7个重点部位,以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强化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为基础,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确保上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2012年各项要求在本局得到扎扎实实贯彻落实。
二、贯彻落实任务分解,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一)以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巩固和发展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做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工作。丰富“”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助廉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形式,每年7月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作风纪律教育月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局党委、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认真学习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学习党章等党纪条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打牢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局党委、机关党支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3.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4次专题学习。2009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局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之中。(局党委、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
4.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化中层以上干部专题讲座,把标准创新、名牌创建、质量提升、食品特种设备监管、质量安全、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法规、知识技能的学习和统揽全局、攻坚克难、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培养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开展征文、展评、体会交流等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办公室、党支部)
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工作主题化、主题载体化、载体多样化的工作理念,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以“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政文化进技术机构”为主要形式,开展结贫思廉、典型导廉、制度强廉、教育倡廉、活动宣廉、谈话促廉等活动,增加廉政文化建设的互动力、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和预警力。(纪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6.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建设总体部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腐倡廉理论、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7.完善和执行民主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和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党委、办公室)
8.完善反腐倡廉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局党委、纪委)
9.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把惩防体系建到岗位。落实《*市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按照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运用到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中。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以执法稽查、行政许可、检验检测、评审推荐、基建(物品)采购、财务收费、干部人事等7个部位为重点,同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纪检监察室、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10.探索建立廉情预警机制。按照科学合理、预防在先、及时管用、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以廉情收集、分析评估、预警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情预警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纠风工作、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对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不规范、苗头性、倾向性行为和动向等信息或系统内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通过调查、综合、研究、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纪检监察室)
(三)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11.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和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局系统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对质检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局党委、纪检监察室)
12.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到下属单位及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等行为。(纪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13.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干部考察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员调配审查工作规范》、《浙江省委关于干部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试行)》和省局《技术机构编外聘用人员录用规范》等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核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年度自查制度、群众意见调查制度、实名举报查核结果反馈制度、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等。(局党委、纪检监察室)
14.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使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健全和完善审批公示、审批监督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推行网上审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委、各科室)
15.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内部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和《“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加强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探索推行“以质量管理定规范,绩效管理促落实,能级管理抓素质”的“三位一体”行政综合管理体系和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开门审案”、“说理性办案”等试点工作。(纪检监察室、监督稽查科、稽查大队)
16.加强对认证评审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局和*市政府有关名牌、市长质量奖和质量赶超、标准创新等的推荐、评审、奖励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质监系统认评培训咨询人员行为暂行规定(试行)》。以建立健全专家评审推荐制、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制、社会公示制、对弄虚作假和行贿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票否决制、行政当事人的责任追究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评审推荐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评审推荐权力制约机制,规范评审推荐行为。(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有关直属单位)
17.加强对检验检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各项规定。以预防无资质向社会出具检验报告、伪造检验数据、违规向被检企业透露监督检验结果、检验中“偷工减料”等违规违纪现象为重点,推行和完善“抽检分离”制度、检验报告集中审查打印制度、对检验质量的不定期抽查制度、对检验机构执行《质量手册》的定期检查制度,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监督稽查科、综合业务科、技术机构)
18.加强对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19.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
20.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督。严格落实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制度,改进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严格管理公务用车,禁止超编制、超标准购买公车,禁止在公车内部高档装修,禁止违规处置旧车,禁止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纪委、办公室)
2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各科室)
22.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一站式”服务的建设和管理,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2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局党委、纪委、各科室)
24.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采管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物品各个环节的监管,规范采购招标工作。(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5.加强对社团组织的管理。强化社团组织的自律,促进健康发展,规范服务和收费,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四)以强化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26.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社会环境。(局党委、纪委、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
27.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正确履行“安全监管、服务经济、行政执法”三项职能开展执法监察,规范行政行为,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围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涉农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委托检验、咨询和培训服务等收费行为,纠正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等行为,坚决执行涉农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措施。加强对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的行风监察,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纪委、纪检监察室)
28.巩固产品质量和安全专项治理成果。坚持“查、治、管、扶、建”五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监督稽查科、食品办)
29.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积极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室、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五)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0.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审批许可、基建(物品)采购等领域以及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31.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纪委、纪检监察室)
32.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局党委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其他执法执纪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局党委、纪委、纪检监察室)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央《工作规划》是20*—2012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20*—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形成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局党委每半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各科室每半年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纪检监察室每半年要向局党委报告分析我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