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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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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意见

各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

为深化“法治*”建设,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促进街道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的市场秩序,根据省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浙普〔20*〕1号)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海法宣办〔2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现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以培育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以服务企业发展、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为目的,充分发挥“诚信守法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鼓励企业打造诚信守法品牌,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通过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切实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主动防范生产经营风险,有效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的社会形象,实现企业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基本目标是:

1、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较为完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发展良好。

2、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厂(企)务公开制度健全、机制顺畅,出资人、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和谐。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显著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治企的能力和企业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显著提高。

4、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意识显著增强,把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守法企业形象。

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思路,以企业诚信守法建设为突破口,通过两年的创建,至2010年,全街道规模以上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达80%以上。

三、创建范围

全街道各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09年5月底前,街道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到2009年7月底,全街道“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达10%以上。

(二)全面推广阶段: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要在“诚信守法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全面铺开创建活动,完成“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80%以上。

(三)总结和提升阶段:2010年,在“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前,全街道达到“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确保考核指标完成,并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和质量。2010年,市政府将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五、评选方法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由街道组织推荐申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以查阅台帐、实地检查、调查问卷等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在85分以上,并且无一票否决之事项的,方可评定为“诚信守法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委员邵雪明任组长、朱兆先任副组长,街道经贸发展办、司法所、安监站、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要积极营造氛围,强化措施,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街道普法办要牵好头,积极做好协调各方、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要加强对创建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使创建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要采取复查、复评、摘牌等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二)总结经验,有序推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要坚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性质、规模、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尽可能选择有条件的企业重点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扩大,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类企业逐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要坚持企业自愿原则,防止增加企业负担、分散企业精力的情况出现。

(三)突出重点,强化宣传。要从实际出发,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是思路创新。把创建工作与“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有机融合,把创建工作与“优化服务年”、“法律进企业”和“创业创新·活力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齐步推进、互相促进。二是工作创先。要善于动员与组织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从创建企业中选择典型,并及时宣传推广他们的典型经验,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全盘工作,进而促进创建工作的健康开展。三是业绩创优。要充分利用创建活动载体,扎实有效地推动企业强化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理念,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让广大企业成为创建工作的实际受益者。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专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成效,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