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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建平安家庭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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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建平安家庭管理意见

各村双委、镇属各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稳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法治*”的决定,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乐妇字〔2006〕30号文件精神,经决定,在全镇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和“平安*”的奋斗目标,坚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坚持以家庭为主体,村居为基本单位,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做到“四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实现“七无”:即无、无赌博、无暴力、无纠纷、无事故、无邪教、无犯罪;达到“四个更加”:即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更加文明融洽,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为总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我镇“平安家庭”创建率达60%以上。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村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妇联指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依托村居实施的工作格局。为达到以上目标,我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仇康亮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叶国强,政法委员庄再忠为副组长,刘素英、王娜、薛志实、赵顺燕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各村(单位)要在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反对家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创建“无毒家庭”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实现维权与维稳的有机结合,积极履行以下职责:综治部门积极牵头协调,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的创建活动之中,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妇联组织切实担负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负责“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化管理台账制度和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确保创建质量。积极利用维权热线、社会化维权机制和基层维权网络,为弱势妇女群众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帮助和公益服务。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不断深化“文明家庭”、“不让进我家”、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居”等项活动。大力开展对广大妇女的普法教育。共青团组织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大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建设力度,依托村居青少年法律学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加强村居禁毒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求助和管理工作。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积极开展重点地区治安整治,及时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规范和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和基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家庭暴力投诉站的作用,依法查处因家庭暴力等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报警,及时出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处置工作,对能够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处,为维护社会文明、家庭和谐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司法部门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家庭成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家庭突出问题,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广播电视站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与妇联、团委、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该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考核评估办法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四、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一阶段:宣传教育(9月15日—9月30日)创建“平安家庭”必须把宣传工作贯彻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要以活动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节日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二要以家庭为阵地,抓好普法宣传,采用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层层培训、发放各种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知识进家入户。三要以志愿者队伍为依托,抓好群众性宣传。要充分发挥团体会员、专家学者以及维权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开展宣传教育。四要以舆论为导向,抓好社会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第二阶段:创建实施(10月1日—10月31日)各村(单位)要严格按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订标准,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活动要抓住三个重点,实施“三项工程”:一要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为重点,实施“法制宣传进家庭”工程。以“五·五”普法和妇联“法制宣传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活动。二要以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为重点,实施“文明新风进家庭”工程。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开展文明家庭、无毒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创建文明社区、村居有机结合,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不断丰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内涵。要开展六学六创活动:即学法律法规,创守法明理之家;学文明礼仪,创道德诚信之家;学科技知识,创小康富足之家;学家教知识,创“双合格家庭”。三要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实施“家教知识进家庭”工程。以家长学校家教中心为依托,引导广大家长学习家庭教育新知识,进一步提高家教水平,特别是要做好问题家庭、贫困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引导、帮扶和救助等工作,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第三阶段:检查总结(11月1日—11月30日)在创建活动中,各村(单位)要积极探索农村流动人口中“平安家庭”创建的模式和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创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和的形式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精心培育一批“平安家庭”创建户,通过带动示范作用,使“平安家庭”创建走进千家万户。要善于发现“平安家庭”创建的特点、特色,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的内涵,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平安家庭”示范户等形式,创出不同模式,富有特色的“平安家庭”品牌。各地要在11月底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总结上报镇妇联。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于年底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