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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号)、《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22号)及省、温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淡水、土地、能源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使用、再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方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对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目标,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努力构建资源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相结合,努力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相结合,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坚持全面部署、重点带动相结合,实现企业、区域、社会点、线、面互动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支持体系、指标评价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政府、企业、民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示范园、示范区;资源转化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废弃物处置量明显降低;产业生态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绿色消费深入推广,生态市建设全面推进。实现万元GDP综合能耗比20*年降低20%左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80%乡镇达到生态乡镇的建设要求。
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全面、高效的循环经济运作体系,构建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与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新型经济社会循环发展模式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良性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富裕和生态环境优美。
(四)重点任务
1、大力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加快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经营步伐,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推广各种生态农业模式,扶持生态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生态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食品;积极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等技术,提倡使用有机肥,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利用技术和生态能源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畜禽集中养殖,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渔业养殖污染物的生态化处理;继续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洁化美化农村环境。同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强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努力减少近海污染,切实改善海洋环境。
2、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浙江省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具体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实现企业资源利用最大化、污染排放最小化;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和其他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加强园区的环境保护审批管理,园区发展规划应进行整体环境影响评价,入园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的集中治理;积极构建企业和园区两个层面的生态产业链。
3、扶持发展绿色服务业,构筑循环型产业链。加快生态旅游业、绿色物流业、绿色消费与采购等服务业自身资源减量化、生态化发展;加强信息、科技等服务业对促进生产资源减量化的作用;实现服务业的结构调整、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并为促进生活、生产活动的资源减量化起到推动作用,有利于制造业效率的提高、结构的优化和竞争力的提升,形成三次产业相互渗透、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循环型产业链网。
4、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完善水资源保护机制。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加强地下水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技术,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快推进中水回用系统建设,鼓励中水回用;推广使用农业节水灌溉新技术,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业企业特别是我市主导产业中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积极开展城市分质供水、居民用水阶梯式收费的试点,探索建立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
5、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鼓励开发和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调整燃料结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推广使用节能降耗先进技术和设备,对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或技术改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等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在农村推广使用沼气;推动余热、余压、副产煤气的综合利用;通过实施阶梯式和分时电价制度,限制发展高能耗产业。
6、全面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农业种植规模化进程,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提升农业生产的总体效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加大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科学围垦海涂,鼓励使用荒坡地,研究和拓展地下空间利用,扩大建设用地的来源;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工业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建设用地经济密度达到3.5亿元/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产出率达到40亿元/平方公里。
7、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使用率;提倡使用可再生材料,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推广使用节能门窗、节能器具、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等新型建材,继续提高散装水泥使用比例;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鼓励绿色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选择一批居住小区试点,推动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住宅严格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推广使用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加工生产的再生墙体材料,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空心粘土砖。
8、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拣,促进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玻璃等回收利用;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扶持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有效解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加快建立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体系;规范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市场,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推进市场化运作机制,合理规划布点,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资源回收企业。
9、倡导绿色消费,提高文明生活水准。培养理性和绿色的消费理念,鼓励社会公众消费环保产品和节能产品,提高消费品的重复利用率,使节约资源成为全民的主流意识;发挥民间组织、媒体、居民的作用,参与政府规划、政策、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参与对企业运作的监督;建设节约型机关,建立政府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的相关政策体系,发挥政府机关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企业和个人在采购使用物品时,应尽量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物品;继续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建设一批绿色示范点;抵制“白色污染”,治理“餐桌污染”,减少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三、加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措施保障
(一)制定发展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组织编制《*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确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以规划引领循环经济、节约型社会的发展。组织开展全市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专题研究。《规划》要与“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等相衔接。
(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合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绿色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产业。提高高资源消耗、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根据有关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能(耗电)、高耗水等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积极扶持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和绿色服务业。
(三)实施重点项目,加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列入省“991行动计划”和温州市“551行动计划”项目的建设进度。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动态项目库,选择一批能在“十一五”期内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树立“典型”和抓试点示范,并发挥示范推动作用。项目主要包括:清洁生产项目、节能节水工程、园区生态化改造工程、新能源应用项目、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固废垃圾及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态区域生态乡镇建设项目等,根据项目建设现实性和可能性分至20*年和至2010年两个期限完成。
(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积极性,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科技支撑体系。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相关合作研究,突出抓好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进行攻关,解决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运用。
(五)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系统研究制定价格、税收和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要素资源供给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激发企业和公众自愿行为,推动循环经济顺利发展。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利用价格杠杆扶持循环型企业发展,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体现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设节约型机关,带头推行绿色消费。
(六)做好宣传引导,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通过科普宣传活动、循环经济知识进课堂、绿色系列创建等多种方式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表率;使学生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新生力量;使公众了解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增强全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紧迫性。各种媒体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发展循环经济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引导公众优先采购和使用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
(七)加强组织保障,协同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政策制定协调、规划编制统筹、项目推广审定、资金安排审核、工作任务落实的领导和服务工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目标分解为具体年度目标,纳入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订各自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健全工作责任制,制订好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