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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发展安全教育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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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发展安全教育管理意见

为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根据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公通字〔20*〕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决定在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为突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宣传月活动”,主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月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二)中小学生参与“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五)中小学校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六)学生接送车使用全省统一标识达到100%;

(七)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日至9月6日)。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宣传月活动”准备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六部门联合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三是全市各中小学校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分别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9月7日至9月25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1、市公安局会同教育等部门,向小学生发放“小黄帽”,开展交通安全“小黄帽”路队制活动。

2、市公安局会同教育等部门,编印《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下发至各中小学校。

3、市公安局负责制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动漫光盘;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4、市公安局会同教育等部门,在中小学校开展公安交警上交通安全课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给学生上课至少达到2次。

5、市公安局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团市委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开展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劝导纠正交通违章行为等活动。

6、市公安局会同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团市委等部门,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少年警校”创建活动,组织“少年交警”进行交通指挥手势会操训练、协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活动。

7、市教育局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窗(栏),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8、市交通局会同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统一制作、下发“学生接送车”标识。

9、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漫画竞赛。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评选,分别评选出中学生组、小学生组优秀作品各30幅,对获奖的学生予以表彰,并于9月20日前将获奖作品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市和浙江省组织的评比活动。

10、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教育部门负责征集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并会同公安局组织评选,确定20篇优秀“金点子”短文,对优秀“金点子”短文作者予以表彰,并于9月20日前将“金点子”短文上报*市教育局,参加*市和浙江省组织的评比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六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市公安局将全市“宣传月活动”小结(书面材料)和组织奖推荐名单(4至5名)于9月底前上报*市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一些地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为此,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人员,加强检查指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宣传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主动协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教育、宣传、交通、安监、团市委等六部门,要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建立联系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教育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的动态,刊播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增加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播放量,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交通部门要规范学生接送车的标识和营运秩序,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等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协调工作。团市委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领导,指导开展适合学生自身特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当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有效结合,以“宣传月活动”成果,促进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从20*年开始,每年3月下旬,全市中小学校都要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要积极推进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建设,将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列入教学计划,中小学生每学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课要达到两课时以上。要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由公安交巡警担任辅导员,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要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推动全市“五进”活动迈上新台阶,全面推进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