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药监局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药监局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药监局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意见

为认真贯切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就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药品市场秩序整顿的通知》(苏食药安委〔20*〕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中心任务,全力开展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突出整顿工作重点,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突出问题整顿力度,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全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目标

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周密安排。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化工原辅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情况,药品销售发票管理情况,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情况,药品价格,药品广告进行整顿规范。通过整顿使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使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不良反应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全面落实,虚假药械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药品销售发票得到规范管理,虚高药品价格得到降低,确保我县药械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时间安排

自20*年7月1日至12月底,时间半年。

四、整顿重点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已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县药监、公安、工商、监察等部门要追根溯源,把制售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彻底查清,根除制售假劣药品的根源,坚决惩治不法分子和违纪人员,特别是要依法从快、从重惩治制售假劣药品构成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

(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药品流通企业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行为,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二要强化对市场流通环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组织监督抽验。卫生部门要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上报和监测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三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对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督其严格按照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完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购进资质审查以及全项检验制度。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或从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的,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原料药,一律不得用于药品生产。加强对原料药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做到“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农村“两网”无缝隙覆盖,全方位监管。要充分发挥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作用,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镇村延伸;镇卫生院为镇村医生统一代购药品,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保障农民用药安全。

(四)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对化工原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化工原辅料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把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工原辅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生产(配制)制剂,或更换包装以原料药、药用辅料的名义进行销售(含分装),严把产品出厂关。加强产品标签的管理,产品标签及张贴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六)加强对药品销售发票的监督管理。严禁企业为他人或其他企业代开原料药及制剂、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发票。

(七)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要严格药品价格审批和监督管理,防止企业通过更改药品名称骗取药品虚高定价,欺骗广大消费者。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监管,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顺加作价制度。

(八)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尤其是未经批准擅自刊播、擅自更改广告审批内容及被撤消广告文号后仍进行刊播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对经多次教育或责令整改后仍从事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宣传的,要一律停止刊播。实行广告违法“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其日常刊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药品广告,要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对药品监管部门提请查处的违法广告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有效规范我县药品广告的秩序。

(九)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销售和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顿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扎实抓好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支持,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对因整顿不力,导致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各镇要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将“两网”建设与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有机结合起来,并将“两网”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两网”建设工作要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各镇要成立整顿药品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1—2名专职协管员,安排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提供经费保障。专职协管员在县、镇“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及时反应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经常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了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情况并做好检查纪录,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做好药品质量信息月报表,协助县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指导药品质量信息员工作。各村设立1名药品质量信息员,负责上报村级药品质量情况、游医药贩活动情况,及时反映群众呼声。

(三)各镇、各相关部门每半月报告一次药品市场整顿工作进展情况。20*年1月5日前将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总结报县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