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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净化社会文化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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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净化社会文化发展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8号),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性、总体要求和原则

充分认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大

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蔓延势头得到遏制,荧屏声频明显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大为改观。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问题仍然存在,“黑网吧”屡禁不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文化产品存在低俗媚俗倾向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对于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创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从对社会、家庭和广大未成年人切实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巩固已有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法手段,务求取得实效。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和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净化网吧、网络、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正确处理发展与管理的关系,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大网吧管理力度

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坚持严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着力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把网吧建设成为传播文明的窗口。县文体局要严把审核关,会同公安、工商、电信等管理部门对市场混乱、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地区的网吧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要求所有网吧都要抓紧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用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坚决堵住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的传播。县文体局要依法坚决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管理,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网吧监督员,随时发现并制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出现,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县关工委要在“五老”人员中招募志愿者,并向他们颁发聘书,对网吧实行社会监督。县财政对网吧监督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坚决取缔“黑网吧”。工商、文体、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及时查处“黑网吧”;对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县文体局要加大检查力度,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黑网吧”及时书面通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或由工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取缔。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广电网络等管理部门要及时终止“黑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业主,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着力优化网络环境

加强网络基础管理。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广电网络等管理部门要抓紧完善全国统一的网站登记备案数据库、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数据库,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有害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县文体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推进上网实名制和出示身份证上网制度。

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始终保持对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上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定期开展全县性的网络淫秽色情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广电局要抓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切实落实信息审查、播出管理、记录留存和违法有害信息的发现、防范、报告措施;信息产业办、电信管理部门要会同文化、广电、出版印刷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并定期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治理,检查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停止传输、留存记录等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法有害信息频发的网站。

及时清除和关闭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推动文明办网,定期对文明办网情况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作用,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推动文明办网。成立互联网协会,组织精干懂行的志愿者队伍,对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清除互联网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县文体局要通过资质年检、诫勉谈话、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手段加大对各类网吧传播低俗媚俗内容的管理力度。随着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的发放,要及时加强对手机视频的管理,严防有害信息通过手机传播。

大力整治不良广告。宣传、工商、建设、印刷出版、广电部门要严把广告刊播关,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各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四、进一步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及时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版物的审查力度,防止不良出版物流入市场。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开办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600米以内设立彩票专营场所。各有关部门在审批这类项目时要严格把关,教育、公安、文体、工商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文化活动进行牟利的不法行为。

五、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坚持重在建设。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大力组织创作生产优秀少儿歌曲、出版物等。加强对少儿文艺和科普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重点鼓励县内作家、艺术人才、科技人才创作出版更多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益德益智的精品力作,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坚持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其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全县已被各级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律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要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扶持力度,丰富未成年人课外生活,努力满足广大未成年人活动的需要。

大力办好少儿节目。县电视台要适时制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和宣传栏目,转播好各级电台电视台制作的少儿节目,把少儿节目办得更加丰富多彩。

六、切实加强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本地本部门的事情管好;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县文明办主要负责与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县委政府外宣办主要负责对县内网站进行定期查看,同时也兼查县外网站,并将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网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其依法制止或关闭;教育局主要负责学校道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公安局主要负责打击网络、手机淫秽色情等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和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产业办主要负责互联网、手机行业管理;文体局主要负责对网吧、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动漫以及出版物市场书刊等的监管;工商局主要负责对文化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广电局主要负责转播中央、省市影视节目、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节目制作生产、播出播放监管;团县委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县妇联主要负责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关工委主要负责组织“五老”人员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县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各单位履职情况,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建立健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激励机制。要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纳入创建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村镇和先进单位之中,作为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未成年人纳入普法范围,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要强化群众监督,建立举报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引导从业人员自觉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