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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强化旅游经济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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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强化旅游经济管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23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委〔20*〕34号)的文件要求,加快我县旅游业发展,建设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旅游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1、充分认识建设旅游经济强县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是兼具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集传统与现代、生产性与生活性、劳动密集型与资金、知识密集型于一体,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县是我县走“开放兴县、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和谐立县”发展路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开放创新、富裕和谐”新*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对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增加社会就业、丰富文化生活、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县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开拓创新,合力推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我县旅游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2、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市场优势,以“水乡·古镇·田园”为特色,以古镇旅游为龙头,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增强旅游竞争力,着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城市和优秀旅游目的地,成为省旅游经济强县。

3、发展目标

——形成旅游景区产品新格局。实施《*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到2011年,培育休闲度假旅游、文化(古镇)旅游、会展旅游、购物旅游等特色,巩固提升西塘水乡古镇旅游区,完善拓展魏塘名人文化旅游区、大云十里水乡生态旅游区和姚庄浙北桃花岛生态旅游区,推动北部生态旅游度假区(暂定名)建设,着力构建全县“一线五区”旅游发展新格局。

——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到2011年,努力创建2—3个省级“旅游强镇”,5个省级“特色旅游村”,2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新增高星级旅游饭店2—3家,5A级旅游景区1个,4A和3A级旅游景区各1个,全省五十强旅行社1家,推动全县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

­——做大旅游经济总量。到2011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45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突破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40亿元,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0%以上。

二、科学规划,突出旅游业发展重点

4、加强规划管理引导。把旅游发展规划作为重点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各类区域性专题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强化旅游规划管理。以规划为依据,加快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提高旅游项目的开发水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5、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古镇西塘要围绕5A级旅游区创建目标,在注重保护的基础上,加大休闲性、娱乐性、参与性旅游项目建设,努力打造旅游精品。大云十里水乡生态旅游区要按照国家4A级标准,明确特色定位,加大资源整合,做好深度开发建设文章。魏塘名人文化旅游区要重点抓好吴镇纪念馆的扩建工程和孙道临电影艺术馆的对外运行,努力打造*文化旅游新名片。姚庄浙北桃花岛生态旅游区要进一步拓展旅游项目、丰富游览内涵、完善配套设施。北部生态旅游度假区在加快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要以陶庄镇、丁栅镇为主体,抓紧核心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包装招商,力求有新的突破。

6、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县城区旅游饭店以品质提升为总要求,积极推进创星、创绿、创强工作,进一步增强城市旅游接待能力。各旅游重点镇和旅游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设特色旅游饭店和其他功能性旅游项目。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不断提高我县旅游的可进入性和便捷性。加快旅游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营造旅游生态环境。

7、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充分挖掘我县资源特色,积极开发农副产品及休闲食品、纪念饰品、名人文化艺术品等特色旅游商品。依托国际农商城(*斗南花卉市场)完善旅游购物功能。县城区及各旅游区规划配置旅游购物商店乃至旅游商品特色街。

8、积极培育节庆品牌。把旅游节庆活动作为*对外宣传、塑造*旅游形象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县相关部门和镇要挖掘特色、创新模式,努力办好中国*·古镇西塘国际文化旅游节、姚庄桃花节(黄桃节)、大云花乡艺术节、陶庄民间文化艺术节、丁栅“*田歌”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9、不断完善城市旅游功能。牢固树立休闲城市理念,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县城区优化配置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购物中心、休闲娱乐、餐饮住宿、城市交通、标牌标识等要素和设施,不断优化旅游环境,着力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城市旅游功能。

三、合力兴旅,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0、实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旅游经济的投入,制订完善财政、用地等政策,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11、完善旅游投入机制。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特许、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竞争性旅游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稳步推进旅游投资多元化。重点策划和推出一批优势旅游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参与我县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

12、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会同旅游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13、重视旅游生态建设。坚持环境保护与旅游发展的紧密结合,加大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禁止和整治旅游区内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大力建设生态旅游区,加强旅游生态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及游客的环境意识。

14、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新闻、文化、外事等部门,要把宣传*旅游主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县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策划、整体包装、重点推介的要求,积极实施旅游品牌营销战略,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集中推介*旅游产品。旅游企业要强化营销意识,加大促销投入,积极参加旅游整体宣传促销活动。

15、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旅游与公安、工商、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的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旅游质监所和旅游饭店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旅游企业和导游队伍的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县相关部门对旅游企业执行的各类检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实施统一检查,防止干扰正常的经营秩序。

16、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购物中心(市场)和旅游厕所,增强旅游服务功能。建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优质的旅游市场信息服务,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

17、加快旅游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系统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旅游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县内大中专学校设立旅游管理专业或与县外高校合作办学。加大旅游教育投入,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完善旅游培训中心,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18、健全旅游业发展组织领导体系。完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和涉旅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着重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旅游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涉旅镇建立旅游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建立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县级领导联系、跟踪、督查制度。

19、加强对涉旅镇旅游工作的考核。设立旅游发展奖和旅游工作先进奖(具体办法由县旅游局另定,报县考评办同意)。

20、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旅游安全宣传和日常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旅游车辆、船舶、游乐设施等运输工具、景点和饭店的安全检查,规范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安监、消防等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积极加以指导,确保旅游安全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