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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思想教育规划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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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思想教育规划实施意见

2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一是指导思想

20*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安全生产全局,围绕创建“平安海盐”、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地的战略要求,以“打牢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为基本思路,全力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是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20*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推进“一二三四五”工程的实施,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围绕“一个目标”

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并力争有较大幅度下降,各项指标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在工作方式上逐步实现“由治表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由说教为主转向说教与执法结合、以行政执法为主”的“两个转变”。

(二)夯实“两个基础”

1、夯实全县安监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履行安委办的工作职责,坚持工作规则,坚持例会制度、检查制度和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特点要求,抓住突出问题,提出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部署、督促和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突出县级安监机构建设,进一步发挥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行政执法三大功能,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完成各项监管任务。20*年计划采用县安监局领导和一般干部分片包干联系各镇(区)和部门制度,并在镇(区)和社区推行机关干部驻村联厂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小企业量多面广、仅靠镇安监站有限的人力难以实施有效监控的状况。强化基层和部门安监机构建设,加大镇(区)安监站人力、资金等投入,一些重点部门要结合实际调整加强安监机构配备,建立安监站或安监科,完善行政村安全协管员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厂部、车间、班组各级安监队伍,构建严密有力的基层安监组织体系,确保把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2、夯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工作。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以“大安全”理念统领全年宣传教育工作,以《安全生产法》为重点,以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五进”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全年计划安排,加强与新闻媒体等社会宣传力量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共同构建“大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要围绕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和安全知识普及、先进典型经验推广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刊物等传播媒体,注重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开办专题(栏)节目、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文艺晚会(社区广场文艺)、摄影、书法、绘画比赛等各类活动、编发大众化刊物(安全手册)、增加公益广告、举办安全生产征文和演讲、建立短信平台等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社会性宣传力度,倡导安全文化建设,使宣传教育取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动员全社会实践安全文化,提升市民重视安全、防范事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编辑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各层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互相交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手段,以信息化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现代化和网络化。

(三)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责任制规范完善工作。着眼于“扩面、下移”,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分解、落实和追究机制,强化各镇(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尤其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视新兴行业、边缘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车间、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使各环节、各程序的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并通过逐级建立保证金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措施,把安全生产自我激励和约束机制向生产一线推进,强化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加强辖区新增企业数量分布的排查,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够明确的领域加强查漏补缺,加强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事故控制指标分解和管理要求落实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无缝隙、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2、突出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依法惩处安全违法行为,特别要改变长期偏重于对死亡事故的查处、行政处罚范围较窄的现象,扩大行政处罚面和处罚种类,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加强高危行业非法经营、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企业人员持证上岗、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重大危险源监控、高危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事故易发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等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安全法制环境,进一步发挥法律的威慑、约束、惩戒等作用。

强化互相配合、协同行动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政府各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作用,拓展联合执法领域,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在即将新出台的国家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逐步试行委托乡镇执法工作,将一部分执法权赋予乡镇安监站,有效解决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主体缺位和效力不足问题,理顺镇(区)安全监管权责不对称矛盾,促进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法程序,实行执法责任制,不断探索、总结执法经验,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3、突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和工业转移,必须通过开展全员、持续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20*年要完善县、镇(区)、村(企业)三级联动培训机制,县级安监部门重点抓好镇、部门、村安监干部、企业经营者、特种作业人员和注册安全主任的培训,增加培训班次,提高培训质量。同时重点要求乡镇安监部门把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重视,抓好培训方案编制安排和培训基地、教材、师资落实,根据辖区产业特点、事故规律等有针对性组织安全培训,尤其要帮助小企业抓好通用和行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工作,重视抓好新上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内部三级安全教育,从而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向镇(区)级和企业延伸。

县安监、建设、质量技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行为。要通过强制性、全员参与的安全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制止冒险蛮干和“三违”现象。

(四)强化“四项监管”

1、强化“大安全”理念。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的综合安全监管,加强监管新制度、新对策的研究制定,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要求,进一步健全交通管理社会化机制,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区和农村交通安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亮灯工程”,清理整顿交通标志标线,消除危险路段和事故隐患。加强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和路面行车秩序规律分析研究,指导路面管控,组织各类专项整治。加快交通管理科技化建设步伐,提高路面动态管理能力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加强车辆的安全检验工作,突出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立每月一次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制度;继续实行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质量交底和中验前的安全检查;落实重点监控内容,抓好施工企业和来盐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的工作。

抓好消防安全监管。大力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现役为主,多策并举”的工作思路,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多种形式社会消防组织,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新机制;推动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切实解决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问题。

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使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到位。继续做好各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对辖区重大危险源,建立监控责任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实行重点监控、分级监管。

2、强化行业监管。突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事故易发行业、建筑、海上运输与捕捞等安全监管薄弱行业加强监管力度,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督查力度,针对不同季节和各个重要时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要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前瞻性研究,主动介入、提前预防。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排查和动态监控,继续完善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制度,对危险程度大的重点整治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价(评估),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明确监管责任。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组装、运输和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

3、强化镇(区)、村两级安全监管。我县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乡镇,因此镇(区)、村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特别是个私小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厂房陈旧拥挤,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基础差等矛盾非常突出,是我县较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为适应镇(区)、村两级安全监管要求,一是要推动镇(区)、村两级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辖区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台帐、重点企业(重点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台帐制度等,注意加强村以下小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监管工作。二是要主动提供服务,督促帮助企业落实安全措施。针对部分业主安全重视程度和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各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提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示范文本或安全生产告知书等,便于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改善安全条件。三是要坚持“大安全”理念,按照平安镇村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工矿、道路交通、商贸、建筑、消防等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要求企业特别是个私小企业必须聘任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注册安全主任等),解决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管。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变化特点,要继续抓好重点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把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人员密集的轻纺服装行业和商场、宾馆、娱乐、学校、高层建筑等公共集聚场所、矿山采掘、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作为排点,密切关注新特点、新变化,确定20*年度市、县、镇(区)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及时更新数据库。继续实行县、镇(区)两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各镇(区)、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监管范围内重点隐患普查、整改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监部门要协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继续落实整改监管单位责任追究制、整改进度跟踪检查制、情况通报制和限期整改制,加强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质量和效率。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晓以利害,讲清由此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克服困难,按要求做好整改和监控工作。

健全县、乡镇和企业三位一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针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完善工作,重点指导督促辖区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积累实战经验,检验和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推动“五项抓手”工作

1、推动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开展镇(区)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要加强各行各业安全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完善各类基本情况数据库,同时实行各类安全台帐的统一规范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决策和扎实开展提供可靠详实的依据。

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开展镇(区)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活动为抓手,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ABC分类管理办法作为开展“双基”工作重要载体加以落实。要在全县工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骨干企业,先行开展标准化达标试点,树立一批“示范企业”、“示范施工现场”、“示范车间或班组”等,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意见,抓紧制定本县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实施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并加强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要求。

在工业企业中先行推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办法,以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重点制定标准,加快不同规模类型企业的评估分类工作,通过开展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提高A类、压缩B类、减少C类,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全面好转。

2、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整治效果。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在全县范围内继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解决好带有倾向性、规律性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促进安全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各镇(区)、各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安排各类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组成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活动,1-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3-4月份开展危化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4-5月份开展危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6月份开展建筑违章搭建专项整治;7-8月份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矿山行业按照省、市要求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与推进安全评估、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整改、落实重点防范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3、推动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各镇(区)、各部门对所属监管范围相关许可工作要进行全面调查,查找不足,研究相应措施,完善审批手续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大日常巡查和法制宣传,确保各类行政许可事项都进入政府监管视线,堵塞安全漏洞。建立联席会议制,加强部门、乡镇信息互通和工作配合,及时查堵监管盲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资质的单位和设备设施进入生产经营环节。

一是严格产业准入工作。与发改、经贸、建设、工商等部门加强配合,引导投资者选择安全可靠、经济效益高的投资项目,并注重安全投入。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项目园区化管理,配套专门的公共安全管理资源。坚决杜绝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设备和工艺。严格把握安全生产条件,引进项目时明确企业必须符合安全投入、机构和作业场所等要求,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二是严格申报、审查、发放工作。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发放工作,限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对已审批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实施分级管理办法,推行建设项目安全性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确保新建项目无安全隐患。同时对已建和投入使用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企业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将依照《行政许可法》给予相应惩处,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审查不严、玩忽职守的,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4、推动安全生产联动机制建设,促进齐抓共管。首先要加强执法工作联动,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联系合作,20*年县安委办(安监局)将协调组织与建设、质量技监、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效能。

其次要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化联动网络。联合县总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社区、村委会等各类组织齐抓共管,加大资源要素投入,创新活动抓手,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好企业”评选、“安康杯”竞赛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一是在工矿企业中大力推行“非公企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采取“一卡一书”的方式,发动职工参照“安全检查提示卡”项目内容,对本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岗位、班组和车间整改责任,通过工会和职工的全面参与,排除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岗位安全隐患。二是要依靠行业协会(商会)的力量,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共性、关键性问题的解决。引进安全生产评估、咨询辅导、教育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帮助个私小企业抓好安全管理。三是要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各类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开发新的合作载体,加强工作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增强合力,明确任务发挥各自优势,部门联动加快工作落实,形成1+1>2的效果。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使全社会都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联动积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表彰奖励。

5、推动安监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部门和乡镇安监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岗位业务技能。要求各镇(区)、各部门都要建立落实学习制度,通过自学和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工作要求掌握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等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县安监部门要积极与省、市安监部门联系,为基层安监干部的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并借此加快乡镇安全教育师资力量的培养,向企业传授好安全管理知识。二是理顺基层执法关系、整合执法力量,挖掘监管潜力。对照各镇(区)“大安全”考核要求和平安村镇建设目标,调整充实安监力量,着重抓好编制、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的“四落实”,选调专业人员和优秀干部到安全工作一线,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塑造忠于职守、廉洁从政、热情服务的安监队伍形象。三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章立制工作,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