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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全乡领导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顺利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寻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我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对促进科学发展、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有着极端重要性。长期以来,全乡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群众工作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当前,*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群众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单位和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协调落实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脱离群众的现象较为突出;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不强,在群众中缺乏威信。这些问题若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必将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切实提高全乡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是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全乡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克服“只管当前不顾长远、只讲速度不重质量、只求经济效益不计资源环境代价”的片面思想,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全面把握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和协调各方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着力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全乡领导干部要积极探索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增进与群众之间的相互了解。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识和本领。对群众合理诉求必须及时给予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对不合理诉求,要耐心解释,说服教育;对怒气大、对立情绪严重,可能酿成事端的少数群众,要及时把握思想动态,分析原因,进行有效的疏导化解,切实把问题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三是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组织领导干部定期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规范从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注重运用民主法制、说服教育、典型示范等有效形式,依法处理政务、经济事务和人民内部矛盾。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执法责任人和具体人员的责任。
四是着力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把处理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等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案例剖析、模拟演练等方式,准确掌握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措施。坚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逆”的原则,区分性质、把握政策、讲究策略,冷静稳妥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三、切实转变全乡领导干部的作风
一是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政绩观。全乡领导干部要把贯彻群众路线作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力戒浮躁,反对急功近利。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乡领导干部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求智于民、问计于民、取德于民。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下村作调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亲自动手撰写调研报告,班子成员每年每人要撰写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是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难等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着力解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妥善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各种巧立名目的旅游性考察。
四、建立健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效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经过科学论证不决策,不符合决策程序不决策,不符合法律法规不决策。
二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努力构建多种形式的沟通互动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实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深入实地调查,与诉求人约谈处理,对群众工作滞后、积存问题多的单位和部门要纳入重点管理,专门组织力量带案下访,集中接访,限时解决。继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
三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认真组织排查调处本地、本部门的矛盾纠纷,乡党委政府每半月排查1次,村委会每一周排查1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隐瞒、不拖延、不积累、不上交,及时分解任务,细化责任,采取教育、疏导、协商等方式,依法及时合理地调处解决。定期分析舆情民意,对重大、敏感信息要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性措施,积极疏导、妥善化解。
四要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实行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督办事件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有效协调、及时反馈,准确掌握群众工作动态。拓宽群众工作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工作的合力。
五、切实加强对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各党支部、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把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1次群众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建立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全乡群众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其他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对所从事的工作负责,又要对挂钩村委会的群众工作负责;各村委会支书、主任是辖区内群众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辖区内群众工作负总责。
二是夯实组织基础。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创新组织设置形式,扩大组织覆盖面,加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广泛开展民情恳谈、党员设岗定责、创先争优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自渠道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重视发挥老干部的积极作用,引导他们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群众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年终将群众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群众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力、方法不当,引发、激化矛盾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视其情节和后果,按干管权限和规定程序,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违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营造舆论氛围。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广泛宣传报道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多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多报道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增强新闻舆论宣传的亲和力、影响力,营造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