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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发展老年体育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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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发展老年体育完善意见

为积极创建浙江省小康型老年体育镇乡(街道),整体推进我县基层老年人体育工作和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镇乡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政府[20*]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推进我县基层老体工作和老体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扩大老年体育人口,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生命质量,加快老年人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努力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浙江省小康型老年体育镇乡(街道)活动,实现老年人体育普及,组织网络健全,体育设施完备,老年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达到省小康型老年体育镇乡(街道)的条件。

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构建老年人体育服务体系

1、各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老体工作的领导,把老体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范围,提到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老体工作要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要有党政领导分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汇报,研究有关老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

2、老体工作经费列入镇乡(街道)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每年按老年人口按排老年活动经费,镇乡2元/人以上,街道3元/人以上。

3、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镇乡(街道)村(社区)的组织网络建设,体育设施建设和各项活动,镇乡和村都要有一批老年体育的骨干队伍和规范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老年体育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浙江省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镇乡(街道)活动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进老年体育社会化,促进老年体育人口的不断扩大。要以“运动会”为龙头,单项竞赛为杠杆,开展多样化的老年体育活动,老年体育人口镇乡要达到50%以上,街道要达到60%以上,并配有五名以上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要开展科学健身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以老年人健身展示等形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三)不断完善镇乡(街道)村(社区)健身体育设施

镇乡(街道)要拥有两场(即门球场、气排球场、篮球场、地掷球场、网球场等)一室(即100平方米以上一间或多间的室内综合活动室)。并尽可能使老年人对体育场馆、行业系统、机关学校等单位的场地资源实现共享。

行政村(社区)70%以上拥有健身苑点(如篮球场、健身路径等)或健身综合活动场,有5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综合活动室。

三、创建时间及要求

1、创建活动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开展。力争通过四个周期,五年的努力全部完成镇乡(街道)创建达标任务。第一周期即20*年,在第一周期内要求达到的镇乡(街道)为5个,即澄潭镇、儒岙镇、大市聚镇、南明街道和七星街道;第二周期即2009年,要求达到的镇乡(街道)为3个,即梅渚镇、镜岭镇、羽林街道;第三周期即2010年,要求达到的镇乡(街道)为3个,即回山镇、小将镇、沙溪镇;第四周期即2011-2012年,要求达到的镇乡(街道)为4个,即城南乡、东茗乡、双彩乡、巧英乡。

2、县成立“创建浙江省小康型老年体育镇乡(街道)”指导小组,由副县长丁虹任组长;县府办、县教体局、县老年体协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老干部局、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老年体协分管领导为指导小组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老年体协(联系电话:86*0103),各镇乡(街道)也都要相应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实施计划。

3、各创建单位要根据省达标要求,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查漏补缺,特别是已确定为第一周期内要达标的镇乡(街道),要加快完成收集、整理、建立完善各种老体工作的台帐、资料等,以迎接省、市老年体协考核组验收。

4、县老年体协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按照省里统一制发的考核表,分解量化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做好各镇乡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县教体局和老年体协将共同举办好一期2-3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以进一步推动农村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