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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廉政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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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廉政建设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决策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纪委“五不许”和教育部“六不准”等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问题。

3、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4、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预期的(本文摘至:范文大全)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5、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

6、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7、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8、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9、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及群体性上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

(二)加强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加强对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11、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

12、认真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责任领导:*

二、加强廉洁教育,构筑道德防线

(一)抓实党章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常规教育

13、认真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增强执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14、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5、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责任领导:*

(二)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16、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成才规律,与团市委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并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青少年廉洁教育体系。

17、结合学校的德育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党建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诚实守信教育,推进青少年廉洁教育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18、加强廉政文化和廉政理论方面的课题研究,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责任领导:*

三、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一)加强党内监督

19、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20、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的执行情况,抓好局机关各股室、市区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

2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集体决议,完善局机关股室提交决策事项的事前程序,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党内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和听证等制度。

责任领导:*

(二)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2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

23、完善市区学校通过公开考试录用补充新教师的制度。

责任领导:*

(三)健全完善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

24、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规范预算管理。

25、健全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务集中核算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

26、严禁学校和单位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他违规投资,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7、认真执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全面推行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28、健全完善《武夷山市教育系统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监督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预防并坚决制止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

2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落实《武夷山市教育系统大宗物质采购管理办法》,探索仪器设备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办法。

30、建立健全中小学教材选用和学校教学图书采购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

(四)完善招生考试管理制度

31、坚持和完善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巡视制度,严格考试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2、健全各类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和家长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的“六公开”制度。

33、建立健全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

(五)重视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

34、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5、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6、充分发挥校务公开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37、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8、健全群众信访举报受理、聘请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施行监督等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

四、加强纠风工作,构建和谐教育

(一)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

39、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学校活动,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

40、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41、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行为。

42、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招生“三限”政策。

43、继续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收费行为。

责任领导:*

(二)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44、继续加强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45、切实加强对教材教辅采购、工程招投标、物资材料设备采购、基建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

责任领导:*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46、树立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高效率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

47、完善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机关各项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48、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方法。

49、加强绩效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科学合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50、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努力营造机关工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

(四)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51、认真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52、严厉查办权钱交易、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等案件。

53、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失职渎职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54、加强办案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深化“一案一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