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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纲要(20*—2010年)》,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平安建设,打造平安校园,现结合全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平安*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指示精神的重大决策,是构建和谐中原,努力实现中原崛起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也是确保我省社会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教育系统平安建设是整个社会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教育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学生的安全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于学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爱护和保护。保障学生的安全是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崇高职责和神圣使命,以对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打造平安教育。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平安*建设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学校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主线,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创建平安教育和平安校园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奋斗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建设平安教育,使全市教育系统社会政治稳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地、本学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特别是要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努力实现“三个减少”: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减少,并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在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的发生。
——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学校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秩序良好,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和学校周边治安管理机制健全,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师生的安全素质和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观念明显增强,对教学、生活、治安的满意程度大幅度提高。
四、工作重点
1.积极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大力推动校务、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市和县政府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农民家庭教育负担;解决好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问题,使其安心务工;实行“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加强各类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实行阳光招生,保证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就业率;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组织力量对国际合作办学、境外合作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招生管理和后勤管理进行调研检查,研究制订进一步规范这类学校办学行为的政策措施。同时,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校内、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取和配合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要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减少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健全校内安全防范体系,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3.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年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校园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积极构建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法纪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聘用保安,暂时没有条件的,也要聘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制订要害部位管理、危爆物品管理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防止火灾、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维护校园的平安。
4.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各个阶段学生特点,积极探索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大力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文明教育、和赌博的警示教育,强力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学生因升学、就业、学习、人际交往等原因造成的心理压力;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搞好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教师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工作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平安*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校园安全年活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及各地和学校的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将任务层层分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1.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育系统人多、摊子大,自我保护能力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要重点汇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建设平安教育。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一把手”是本地、本校平安教育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相关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要严格落实部门和学校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平安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市教育局将随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其认真整改,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生影响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平安建设、校园安全年和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成功经验,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真正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