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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经委《关于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考核目标的实施意见》(昭市经技创〔2009〕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转变企业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全县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深入,特制定2009年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考核目标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持续深入地开展清洁生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工作目标:按照市经委要求,我县2009年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考核目标是云南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云南省*县理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理世食品厂、*市昆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企业清洁生产的宣传工作。
二是指导监督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
三是已确定为2009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上述三户企业必须成立清洁生产领导机构,制定出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2010年底达到合格单位标准。
三、方法及步骤
1、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清洁生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清洁生产知识的普及教育,对骨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2、切实抓好已确定为2009年开展清洁生产的三户企业的审核工作,以此来引导和带动其他行业开展清洁生产。
3、企业启动清洁生产后,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清洁生产审核后审核提出的改进方案实施后,由省、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新的起点上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将清洁生产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四、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考核领导组要加强对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督,落实奖惩。
2、强化政策引导。对列入2009年实施清洁生产考核目标的三户企业,在申报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时,要将开展清洁生产情况一并上报。对不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申请不予上报审批,对已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未将减免税金投向清洁生产等规定用途的,今后将不再上报认定。
3、严格监督考核。考核领导组对已列入2009年度内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开展清洁生产,对不按规定时间开展的企业,要勒令其限期实施,对拒不开展的企业,不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由省或市清洁生产管理部门给予“红牌”警告。